基督徒婚姻的呼召
    主日:2023.09.17
講員:徐世偉弟兄
 
 
信息:基督徒婚姻的呼召(哥林多前書7:17-24)
前言:
各位親愛的弟兄姊妹,平安。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六章提到: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林前6:9-10)。
淫亂的、姦淫的、同性戀……這些讓人匪夷所思的性行為是神所不喜悅的。早在一千九百年前就已經有,而且到如今有過之而無不及。
就如上星期道維傳道所提到的,在從前可能一段A片或是黃色書刊不能公開發行販售,現在各種色情或情色的資訊已經氾濫成災。過去的青少年要想方設法才能利用各種管道來滿足對性知識的好奇,如今的世代把這些都合理化、合法化,甚至還納入教科書裡面強迫孩子們學習。反過來是青少年的家長怕太多不正確的資訊讓青少年心智未成熟的時候無法判斷,要想方設法,在手機、電腦上加裝軟體來阻擋這些資訊出現。
性是神在人身上一個美好的設計,應該是被祝福的,而不是混亂的。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七章提到,為了避免前面所提的各種淫亂,各人應當有自己的配偶,只跟自己的配偶發生關係。婚姻的設計,是避免淫亂的一個出路。
論到你們信上所提的事,我說男不近女倒好。但要免淫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林前7:1-3)。
在神的創造和設計中,合法正當的性行為,必須在婚姻家庭裡面。如果能好好經營婚姻,就能避免在外面性的試探誘惑。不過,避免淫亂並不是婚姻的主要目的,這只是婚姻的功能之一。婚姻應當是為了能讓雙方互相扶持,互相幫助,生養眾多,繁衍出敬虔的後代。當時在哥林多教會的信徒,裡面的婚姻狀態很複雜。有的人是單身的,有的人是已婚的。有的人單身是真的從來沒有進入婚姻,有的人單身原因是婚後離婚或喪偶。有的婚姻是基督徒和基督徒結婚,也有的是基督徒和為未信主的人結婚。其實,看看今日的教會信徒的婚姻狀態,我們所面臨的也是同樣複雜的情況。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七章針對各種不同的婚姻狀態和處境中提出了原則和建議。今天的信息,我們就要來討論這些原則,並且用前面和後面的一些經文處境當作例證。不過因為時間的限制,今天不能討論所有的情境。
不管時代的變遷是否將這些事情合理化、合法化,不管我們的婚姻狀態有多複雜,我們應該從聖經中找出合乎神的原則來看待。因為身為基督徒,我們不但是地上的公民,也是天上的國民。什麼是我們基督徒行事為人要遵守的原則呢?身為基督徒,我們要遵守的原則,當然是神的話,是主的吩咐和教訓。
詩篇119:11   我將你的話藏在心裡,免得我得罪你。
詩篇119:105 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
當我們牢牢記住神的話語,就不會輕易地犯罪得罪神。神的話語可以成為我們人生道路的亮光和指引,讓我們不會迷路走錯方向。不過,請記得:神的話語是拿來提醒自己,免得我得罪神。神的話語是我腳前的燈,照明我前面的道路,不是用來定罪別人,不要把腳前的燈變成雷射光去傷害別人。
各位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一起來禱告。
 
  • 只要照主所分給各人的,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林前7:17)
各位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一起來讀哥林多前書7:17-19。
17只要照主所分給各人的,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我吩咐各教會都是這樣。 18有人已受割禮蒙召呢,就不要廢割禮;有人未受割禮蒙召呢,就不要受割禮。 19受割禮算不得甚麼,不受割禮也算不得甚麼,只要守神的誡命就是了。
請問,主所分給各人的是什麼?
不知道您是否記得您剛才所讀的啟應經文?詩篇第16篇第5節到第6節說:耶和華是我的產業,是我杯中的分;我所得的,你為我持守。用繩量給我的地界,坐落在佳美之處;我的產業實在美好
以色列人是可以分產業的,但是請問:每一個支派的產業大小都一樣嗎?到底哪一塊的比較好?
其實他們在分配的時候,每一個支派所分配到的產業大小位置都不同。可是詩篇上說,只要有了神,無論這個地界坐落在哪裡,都會是佳美之處。耶和華是我的產業,我的產業實在美好。阿門嗎?
如果婚姻家庭是神所分給我們的產業,如果我們家中有神,如果基督是我家之主,我的婚姻家庭時在美好,阿門嗎?
上帝有時候呼召我們要去得的產業,並不是照我們所期待想要的樣子。就好像神呼召亞伯拉罕離開了他所熟悉的本地本族父家,要去神所應許他的地方,這不在他原先的計畫。這改變的過程需要一點時間,有一點辛苦。但是亞伯拉罕走向神的呼召,他和他的後裔都是被祝福的。我們的婚姻和家庭,一開始可能也並不完美,可是當我們辛苦的付代價去經營婚姻,我們和我們的後代也必蒙受祝福。
神所分給每一個人的都不一樣,神給每一個人的呼召也都不一樣,就像每一個婚姻和家庭所需要付上的代價都不同。保羅吩咐哥林多教會,也是吩咐所有的教會,當然也包括我們:只要照主所分給各人的,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
一個婚姻和家庭,是靠一個人努力打拼,就可以經營好嗎?
耶和華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創2:18)
這句話常被人引用,被視為是神對人要進入婚姻的呼召。每一個人的婚姻,就像是神分給各人的產業,可能每個人領受的都不同。但是相信神所分給我們的,原本都是好的。有的人這時候可能就會覺得委屈:我的婚姻產業哪裡美好了?也許婚姻家庭中,有夫妻吵架的問題,婆媳不合的問題,子女教養的問題,婚外情外遇的問題,甚至連夫妻兩個要好好溝通都可能有問題。
美滿幸福的婚姻關係,夫唱婦隨、相敬如賓,確實是相當令人羨慕。但是,婚姻家庭中也會有衝突和矛盾。請問有哪一對夫婦從來沒有衝突和吵架?許多夫婦的關係不和諧,不再是「相敬如賓」,而是「相敬如『兵』」,甚至到「相敬如『冰』」。雖然沒有正式統計,但是我相信每一對婚姻都曾經有衝突和吵架。為什麼沒有辦法統計?因為就算有爭吵,為了面子問題,在外面還要假裝非常和諧。其實,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如果夫妻雙方,一個人念的是佛經,一個念聖經。那信仰的價值觀不同,可能就會成為夫妻衝突的原因,有的人因此就想要離婚。到底能不能離婚,保羅有提了不同處境中的建議。但是,就算雙方都是基督徒,念的都是聖經,也常會因為對聖經的解釋和立場不同有衝突,依然會吵架,甚至吵架的時候還會引經據典,用聖經來教訓對方。所以,如果不能用神的愛在婚姻中持守,在婚姻關係中衝突,掙扎想要離婚的基督徒也不少。
也許有些人會不禁懷疑,會不會是我聽錯了神的呼召?神或許沒有呼召我進入婚姻吧!到底該不該結婚,結了婚到底要不要離婚?
 
  1. 受不受割禮,不是最重要的問題。最重要的是持守誡命,不要得罪神。(林前7:18)
對於這個命令的應用,保羅就接著說:有人已受割禮蒙召呢,就不要廢割禮;有人未受割禮蒙召呢,就不要受割禮。受割禮算不得甚麼,不受割禮也算不得甚麼,只要守神的誡命就是了。
為何在講婚姻的時候,保羅用割禮來比喻說明呢?
因為婚姻和割禮一樣,都是盟約,都是用血立約,都是一生的誓約。
以色列人都奉行割禮和摩西的律法,以免他們犯罪。但是信了主的基督徒,領受耶穌基督的救恩,知道他們就算受了割禮,也無法完全做到律法上的要求。要能夠得救,唯有相信耶穌基督。他們已經信了基督,所以他們不受割禮。請問:受割禮和不受割禮,這兩種人哪一種比較好?
受割禮是要提醒自己不要去犯罪,不受割禮是因為相信基督已經赦免了我們的罪,所以不需要受割禮。受不受割禮,不是最重要的問題。保羅說,最重要的是持守誡命,不要得罪神。只要能夠遵守神的誡命,都是好的。
猶太人認為沒受割禮的外邦人是不潔的。那些受割禮的信徒,不能因為和沒受割禮的配偶結婚就以為會沾染不潔就主張要離婚。保羅說的,不是信了主之後,去找沒受割禮的結婚,而是信主的當時,婚姻中就已經是一個信主,但是配偶還沒有信主的狀態。這時候不能因此就要離婚,夫妻二人也不會因為其中一人沒有信主,那二人的性行為就因此不潔,生下不潔的孩子。如果是這樣,那信主的人,為了避免自己或是孩子不潔,就非要離婚不可。但這種假設,是錯誤的觀念。可是當時哥林多教會裡面真有人這麼想,在信中提出了疑問,所以保羅提出了回答。
婚姻中確實有許多的困難需要克服,可是當我們相信神的話語,遵守神的誡命,就必領受從神而來的祝福。婚姻的雙方,當然都有責任因為愛對方,自己要做出改變。當然,信主的一方,要效法基督捨己的榜樣,自然必須先付代價改變。但是如果不信的配偶,不願意改變,認為這樣的信仰造成衝突太痛苦,價值觀差異太大,日子真的沒法過下去,因此非要離婚不可,保羅說就可以由他離去,也就是放對方自由。(林前7:12-16)
這是保羅有條件的同意不信主的一方離婚,不是主張基督徒要主動和非基督徒離婚。保羅仍然是希望婚姻中能和睦共處,基督徒能用自己生命的見證,有機會能帶領未信主的一方來信主。可是,現代人提出離婚的原因,通常不是這樣。經常聽到離婚的理由,不是因為信仰不同,而是因為出現第三者,不然就是個性不合,沒有愛的感覺,走不下去了。
各位親愛的弟兄姊妹,請問哪一位的家庭,是永遠幸福美滿從來沒有發生爭吵?這樣的家庭,應該是不存在。可是,只要這個家庭裡面有神,讓神居首位,我們就能靠著神在衝突裡和好。如果夫妻雙方,或是信主的一方,願意照著主的吩咐,去持守婚姻,化解衝突。縱然婚姻中有問題,相信神也能使婚姻變好。
婚姻是神所設立的,神聖而美好的一段關係,但婚姻也是一個奧秘。沒有婚姻的人經常羨慕婚姻,有各種對婚姻的憧憬。但是進入婚姻的人,經常因為婚姻中的衝突而受苦,經常想要逃出來。
有了婚姻之後,會有各種大大小小,結婚以前從未想過會發生的問題。因此,現代人恐婚,晚婚,不婚,不然就是離婚。能夠白頭偕老,相濡以沫的婚姻,反而成為少數。但是,這些恐婚,晚婚,不婚都不是神原先對婚姻的設計。
 
  1. 沒有婚姻的,以單身事奉主;羨慕婚姻的,預備自己進入婚姻;已婚的,要持守婚姻。(林前7:8-11)
各位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一起來讀哥林多前書7:8-11。
8我對着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若他們常像我就好。 9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 10至於那已經嫁娶的,我吩咐他們;其實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說:妻子不可離開丈夫, 11若是離開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
保羅先把婚姻分成單身跟已婚兩種狀態。已婚的,有可能雙方都是基督徒,也可能是一方是基督徒,但另一方沒信主。如果雙方都沒有信,都不是基督徒,就不在教會的討論範圍之內。
在前面討論過已婚狀態之後,接著討論是單身的狀態。單身可以分成未婚,或是寡居兩種。
有人就說,單身不就是未婚嗎?這是在玩什麼文字遊戲?保羅這裡指的未婚,是指從未有過婚姻的嫁娶狀態,也就是大家所謂的「母胎單身」,從沒有交過男女朋友,也可以指從沒結婚的狀態。另一種單身,是原本有婚姻,但是可能配偶已經先過世,只留下他一個人。保羅可能就是這樣沒有婚姻的狀態。
依據使徒行傳26:10,保羅能夠參與審判將聖徒定案,表示他是當時的公會議員之一,這樣的身份必然是已經結婚的人才能擔任。所以,保羅可能是後來配偶已經過世。
雖然保羅後來沒有配偶,但是,因為他能克制自己的性慾,也因為沒有配偶的麻煩,他能專心服事主,他覺得他沒有再結婚的必要。
但是,保羅說,若他們常像我就好,就是希望那些單身的,不管是未婚的,或是鰥夫寡婦,都能夠在單身的時候,過好單身生活,好好服事主,就像他一樣。我們教會有些長輩,配偶先過世了,可是他每天還是很快樂,和弟兄姊妹關係很好,也有很美的服事,就像保羅一樣。
可是這只是保羅的建議,並不是一個命令,並不是所有人都有這樣獨身的恩賜。保羅認為,如果實在是因為有性慾的需要,不能忍受沒有男歡女愛,為了避免出現淫亂的問題,不如還是嫁娶。至於,已經嫁娶的,照著主的吩咐,是不可以隨意離婚另外嫁娶的。如果是已經離婚的狀態,想要再婚,也只能嫁娶原先的另一半。
各位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一起來讀哥林多前書7:20-24。
20各人蒙召的時候是甚麼身分,仍要守住這身分。 21你是作奴隸蒙召的嗎?不要因此憂慮;若能以自由,就求自由更好。 22因為作奴僕蒙召於主的,就是主所釋放的人;作自由之人蒙召的,就是基督的奴僕。 23你們是重價買來的,不要作人的奴僕。 24弟兄們,你們各人蒙召的時候是甚麼身分,仍要在神面前守住這身分。
 
  • 各人蒙召的時候是甚麼身分,仍要守住這身分。(林前7:20)
  1. 蒙召的時候是奴隸,就不要羨慕自由人;蒙召的時候是自由人,就要當主的奴僕。(林前7:21-22)
我們在第一週作哥林多前書簡介的時候,曾經提到哥林多大部分的人身份都是奴隸,所以保羅特別針對奴隸這個身份提出他們的原則。很多人覺得在婚姻當中被約束是不自由的,如果不是心甘情願地要服事對方,這樣的關係就好像奴隸受主人管轄而不自由一樣。但那其實是因為沒有好好經營婚姻,讓婚姻出現問題,產生了倦怠感,給自己想離婚找藉口。如果是心甘情願,怎麼可能會把日子過得跟奴隸一樣?
人人都嚮往自由,能自由當然好。但保羅說,如果蒙召的時候是奴隸,一時無法改變奴隸身分,就不要羨慕自由人,要繼續在奴隸的身分上盡忠持守。但是,如果蒙召的時候是自由人,我們不受人管轄,可是我們也當善待奴隸。雖然是自由之身,沒有屬於任何人,但我們既然蒙召,就是屬於基督,我們要當主的奴僕。
把這樣的關係套用在婚姻當中,我們如果已經進入婚姻,理當服事對方,敬重配偶。但是如果我們不是心甘情願地,那感覺就像是當了奴隸,心裡難受卻不得自由。雖然這樣的身分讓人有些限制不自由,我們仍然要繼續保持身份在婚姻中持守,不可以擅自脫離婚姻。如果我們沒有進入婚姻,是單身自由的身分,我們也要在單身中活出主對我們美好的呼召,讓我們可以被主使用。
不管我們的身份是奴隸還是自由人,我們都是被耶穌基督的寶血重價買贖回來的。我們的生命都不屬於自己,乃是屬於主。我們必須為基督而活。
保羅在林前7:24強調:弟兄們,你們各人蒙召的時候是甚麼身分,仍要在神面前守住這身分。關鍵是仍要在神面前守住
 
  1. 想要單身的保持獨身,以單身事奉主;有兒女單身的,不要逼兒女結婚。(林前7:25-39)
俗話說:男大當婚,女大當嫁。所以如果到了適婚年齡,特別是女性晚婚,常常會遭受社會輿論和家庭的壓力。
保羅認為,如果結婚,雖然不能像單身那樣全心事奉主那麼好,但想結婚也不算有罪。可是如果是自己想清楚了,沒有不得已的理由,想要保持單身,可以專心事奉主也很好。
所以,我們對於單身的,或是因為喪偶,失婚,寡居的,要多一點包容跟愛心,不可以針對他們有歧視,或是給他們壓力一定要逼他們結婚。如果是過了適婚年齡,面對家裡長輩逼婚的,我們也要體諒他們跟我們的處境不同,並且努力過好單身生活。一個人的時候,可以好好學習,好好服事神,是非常美好的。
 
  1. 恨能挑啟爭端;愛能遮掩一切過錯。(箴10:12)
在婚姻當中必然會有衝突,但是仇恨不能解決問題,只會挑啟爭端,點燃衝突的戰火。
還有很多今天沒有討論完的婚姻問題,但是只要把握愛的原則,在愛裡就能包容彼此的過犯,在愛裡沒有懼怕。夫妻兩個都願意委身在基督的愛裡面,就能勝過婚姻中的艱難,迎向風暴,持守神對我們婚姻的呼召。
 
回應:
我要在基督裡活出神的愛。
如果這時候是有另一半在旁邊,請牽起他/她的手。
 
回應詩歌:我的生命獻給祢https://www.youtube.com/watch?v=x5elrTM-t6k
 
詞、曲:曾祥怡 Grace Tseng 

[Verse]
獻上生命 給最愛的耶穌 
完全順服 完全降服 
因祢恩典 使我得以事奉祢 
祢的選召沒有懷疑 
 
[Chorus]
我的生命獻給祢 
背起十架跟隨祢 
願祢的榮耀 彰顯在我生命 
我的心不要忘記 
祢如何為我捨命
耶穌我愛祢 喜樂地跟隨祢 
 
[Bridge]
賜給我屬於祢的夢想 
帶下祢國度如在天上 
賜給我奔跑不倦的力量 
如鷹展翅上騰翱翔 

 
【禱告】
我們的生命是屬於主。
如果我是單身,我要把握時間全心全意好好愛主。
如果我是已婚,求主使用我的婚姻,幫助我和另一半,一起將生命獻給主,背起十字架跟隨主。
求主幫助我們,一生為主而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