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從聖靈
    聚會:2010.09.12
講員:鄧台山
 
  經文:羅馬書七章1~八13

一、藉著洗禮已經表明是與主聯合
  當我們讀到羅馬書第六章,我們應該是藉著洗禮與罪分離,但是實際生活
上我們卻好像是羅馬書七24所說的「可憐人」(中文翻譯:我真是苦阿!),
而且生動的描述自己內心善惡的交戰,究竟這位可憐人是誰?這是基督徒的常
態,或是一位初信者的生命經歷,只要信仰成熟了自然就不會有掙扎。我們應
該如何看待羅馬書第七章呢?這是我們今天要處理的問題。

二、不在律法之下的意思
  羅馬書六14『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
下。』保羅說基督徒「不在律法之下」是什麼意思?是否如六15所說的『這
卻怎麼樣呢?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麼?』反正犯罪之
後認罪悔改就好了,再大的罪神都有辦法設免。我們必須從保羅的另外一本著
作來看:加拉太書五18『但你們若被聖靈引導,就不在律法以下。』這裡清
楚告訴我們,律法是與聖靈作對比,顯示出「成聖」的途徑,我們不是靠自己
掙扎來謹守律法,而是倚靠內住聖靈的大能來「成聖」。我們不在律法之下,
而是在恩典之下「稱義」;我們也不在律法之下,而是靠聖靈來「成聖」。

  保羅在羅馬書第七章就直接談到我們與律法的關係,因為羅馬書七1~14中
每一節皆有提到「律法」、「誡命」或「儀文」,這一段一直到八4才結束,
一共出現35次與律法相關的字眼,保羅在此致力解釋律法在神計劃中的地位
。所以可以分成下列幾個段落:
(1)七1~6保羅堅稱律法管不到我們了。我們藉著與基督同死,已經從律
   法中得著釋放,如今屬於基督了,使人能在靈裡事奉神。
(2)七7~13保羅維護律法的價值,律法本身是善的,保羅將罪和死歸咎
   於我們犯罪後的本性。
(3)七14~25保羅則形容仍住在律法體制之下的人內心的掙扎。他們單
   倚靠自己,無法達到律法上的要求。人無法藉著遵行律法來稱義或成聖。
(4)八1~4神把聖靈賜給我們,這是律法所做不到的事,藉著聖靈卻可以
   經歷生命的改變。

三、律法在神計畫中的地位
(1)七1~6保羅堅稱律法管不到我們了。我們藉著與基督同死,已經從律
   法中得著釋放,如今屬於基督了,使人能在靈裡事奉神。本段的主旨毫
   無疑問是和「脫離律法」有關,因為這一句話一共說了三次(V2、3、
   6),一開始保羅親切的稱讀者為弟兄們,我現在對明白律法的人說,
   保羅說出讀者所明白的原則:『你們豈不曉得律法管人是在活著的時候
   嗎?』(V1)律法只在人生之時才有約束力,死亡能使律法失效,可
   以免除一切的責任。保羅舉婚姻關係作為例證,『就如女人有了丈夫,
   丈夫還活著,就被律法約束;丈夫若死了,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所以
   丈夫活著,她若歸於別人,便叫淫婦;丈夫若死了,她就脫離了丈夫的
   律法,雖然歸於別人,也不是淫婦。』(V2~3)律法約束她,死亡
   卻釋放她。這女人為人妻的身分被註銷,徹底被廢除。

   保羅的神學應用:保羅從人類的律法轉而討論神的律法。我們一但還活
   著,律法就一日宣稱我們在它之下,受它的管轄和約束。但是『你們藉
   著基督的身體,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們歸於別人,就是歸於那從死
   裡復活的,叫我們結果子給神。』(V4)我們藉著分享基督的死,得
   稱為義,也脫離了律法,不再受它的管轄和約束。結果是要我們歸入基
   督,屬乎基督,叫我們結果子給神。所有人都同意,我們脫離律法,與
   基督聯合的目的是要過聖潔生活,徹底的效忠基督。『現今就脫離了律
   法,叫我們服事主,要按著心靈(心靈:或作聖靈)的新樣,不按著儀
   文的舊樣。』(V6)如今我們是屬基督的,是基督的奴僕,是要按著
   聖靈的新樣,不是按著儀文的舊樣。保羅要講的是兩個時代、兩個約,
   舊約(舊的生命)被四樣事務所操控:肉體、律法、罪、死;但在新約
   (新的生命)裏,我們脫離了律法、罪,我們要靠著聖靈的能力來服事神。
   基督徒生活就是靠著聖靈的能力來事奉基督。

   【結論】:基督徒的自由是甘心樂意去事奉的自由,而非任意犯罪的自
   由。為何要服事,不是因為律法是我們的主人,我們不得不屈服,而是
   因為基督是我們的丈夫;我們甘願順服,不是因為順服而帶來救贖,而
   是救贖引出順服。那麼我們該如何順服呢?要按著心靈的新樣,因聖靈
   內住是新時代的開始,也是基督裡的新生活最顯著的特徵。

(2)七7~13保羅維護律法的價值,律法本身是善的,保羅將罪和死歸咎
   於我們犯罪後的本性。在前面的論證中,好像律法是不好的,我們越早
   脫離它越好,所以保羅要問的問題是罪和死是否是律法所造成的?保羅
   堅決的否定說:斷乎不是!他深入解說律法與罪的關係:
  ①律法顯明罪:『律法本是叫人知罪』(三20),當神說不可起貪心,
   在聖靈及良心的功能之下,就凸顯我們心中有許多貪心,這完全是神設
   計的結果。
  ②律法引發罪:『因律法而生的惡慾就在我們肢體中發動,以致結成死亡
   的果子。』(V5)『然而罪趁著機會,就藉著誡命叫諸般的貪心在我
   裡頭發動;因為沒有律法,罪是死的。』(V8)人裡面都有犯罪的傾
   向和衝動,就在我們心裏建立據點,禁果對人類總有吸引力。例如紅綠
   燈:以前看到黃燈會看情形,能不衝就不衝,現在看到黃燈,是一定衝,
   因為小綠人告訴我們,紅燈之後還有5秒時間。請問學生校規做什麼用
   的,你不會時常拿出來提醒自己,只有在研究在違反校規之後,如何強
   辯用的。只要有規定,中國人自然會鑽漏洞,我們不像西方人,從心裏
   去遵守律法。
  ③律法譴責罪:『我以前沒有律法是活著的;但是誡命來到,罪又活了,
   我就死了。』(V9)罪藉著誡命所提供的機會,引誘我,繼而殺了我,
   造成死亡的不是律法而是罪,是我們妄用律法的功能。保羅提說律法是
   好的,『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V12)
   保羅在此為律法辯護,律法使人知罪,律法是聖潔的;律法激發私慾去
   犯罪,結果叫人死。當負全責的不是律法,而是罪,是我們墮落後犯罪
   的本性使我們無法遵行律法,所以我們應該要對付的是我們自己的罪行
   及罪行。

(3)七14~25保羅則形容仍住在律法體制之下的人內心的掙扎。他們單
   單倚靠自己,無法達到律法上的要求,人無法藉著遵行律法來稱義或成
   聖。律法對我們的聖潔也全無幫助,雖然它本身是聖潔的,但是它卻無
   法給我們拯救的能力,也無法給我們行善的能力。請注意羅7:14~
   25是什麼原因使一個人感到「我真是苦啊!」?
   ①無力行善(V15~19),『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
   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V18)
   ②罪的律、神的律、良心糾纏。(V20~24) 這究竟是指哪一種人?
   a、一般基督徒的經歷:因信稱義的人是已經脫離罪的權勢,但在肉體
   中仍然活躍地試探基督徒,生命中仍然充滿著掙扎。藉此引入第八章基
   督徒要體貼聖靈才能得勝。
   b、活在律法之下的基督徒:保羅描述一個不靠聖靈而活,只靠自己的
   力量去遵行律法,卻發現沒有能力去克制或勝過罪,唯有體貼聖靈方能
   勝過罪。加拉太書5:17「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應是保羅認為信徒
   當有的掙扎,信徒不是靠自己與罪爭戰,而是倚靠聖靈爭戰。請注意一
   個有內心掙扎的人,是不是一個蒙恩得救的人?約翰壹書三9說『凡從
   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
   神生的。』老實反省自己,從信主到現在還有沒有犯罪,我們可以說大
   罪不犯小罪不斷,那我們是不是神的兒女?這裡說不犯罪是指不持續在
   罪中,一個基督徒最大的特徵就是有聖靈的引導,聖靈光照、啟示,讓
   我們知罪、認罪和悔罪,基督徒不是一個完全不會犯罪的人,而是一
   個願意服在聖靈的管理之下的蒙恩罪人。

(4)八1~4神把聖靈賜給我們,這是律法所做不到的事,藉著聖靈卻可以
   經歷生命的改變。羅七就像是攀登綿延無盡的山路,人無法單憑己力達
   到屬靈的標準,表現出表裡不一,內心掙扎痛苦的困境。但是到了羅八
   卻好像終於抵達山峰,對神所預備的豐富恩典存感恩敬畏的心。七25
   提到『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這樣看來,我以內
   心順服神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在和合本的聖經「就能脫離
   了」旁邊有虛線………,意思是在原文沒有,感謝神!我們要靠著我們
   的主耶穌基督,一個基督徒不再是靠著自己來勝過罪,而是要學習靠著
   主耶穌基督。祂賜下最寶貴的仍是聖靈與我們同住,8:1~4強調聖
   靈在基督耶穌裡賜給我們的福份有:不定罪(V1)和釋放成了我們所
   擁有的兩大福份。雖律法本身是聖潔的,但罪利用了它叫人死。(這是
   第七章的信息),藉著基督從罪和死的律得著釋放,就是不在「律法之
   下」,換句話說,就是放棄把律法視為稱義或成聖的途徑。V3~4告
   訴我們福音怎樣從律法中釋放我們。『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
   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
   了罪案,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
   (八:3~4)

四、如何體貼聖靈
(1)八5~8保羅的宗旨是解釋為何只有順從聖靈的人,才有可能順從律法。
   保羅強調體貼肉體的人會隨從肉體的私慾而行,結局是死。體貼聖靈就
   是隨從、順服聖靈,結局就是生命的平安。而基督徒生命的表現是有聖
   靈引導。「體貼肉體」和「體貼聖靈」有何不同?
  ①隨從肉體的人就是定意於天然的慾望,隨從聖靈的人就是定意隨從聖靈
   慾望,一個信耶穌的人,就是將我們的思想、感情和意志專注於耶穌身
   上,而隨從、順服聖靈的人就是我們願意用意志力順服聖靈。
  ②我們的決定將帶來永恆的影響力。『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
   乃是生命、平安。』(八6)一個深信耶穌基督的人必然渴望生命、平
   安,如何得到?或許說如何是一個屬於基督的人,就在於他更加急切追
   求聖潔,生命完全被神所支配。
  ③我們的態度決定與神關係。『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
   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八7~
   8)體貼肉體的人,是與神為仇,對神深切的充滿敵意,且不能得神的
   喜歡。這樣的人還是基督徒嗎?
  【結論】這裡有兩種人,各自有自己的觀點和意向,產生兩種行為模式,
      導致兩種不同的屬靈狀態。你是哪一種人呢?

(2)八9~13強調聖靈哪方面的工作?其重要性為何?強調聖靈內住的工
   作,聖靈內住使我們屬聖靈(V9),心靈因義而活(V12),必死
   的身體也會活過來(V11),治死惡性(V12,13),聖靈內住
   就是基督內住,因此信耶穌是聖靈內住唯一的途徑。「聖靈內住」是每
   一個基督徒共有的生命經驗,是被聖靈管理的生活。基督徒的生活基本
   上是屬靈的生活,由聖靈賦予生氣,由聖靈維繫、引導,也由聖靈滋潤
   ,最具體的表現就是聖靈的內住。保羅最後將一個生命的抉擇告訴我們
   :『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
   活著。』(八13)要治死身體的惡行就是基督徒克己的工夫。這裡有
   三項真理:
  ①克己是什麼?克己不是自虐狂,也不是禁慾主義,而是正視罪惡這個問
   題,將之堅決而徹底的毀滅,才能表達其中真正的含意。正如耶穌所說
   『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可八34)
  ②克己要如何進行?克己不是被動的,而是我們有責任把罪惡治死。惟有
   我們靠著聖靈的運作和能力,才能治死身體的惡行,因為只有聖靈才能
   把拒絕邪惡的心願、決心、意志賜給我們。這是一個持續的動作,我們
   必須天天背起自己的十字架,天天體貼聖靈的事物。
  ③我們為什麼要學習克己?死而後生是基督教極寶貴的信息,惟有我們經
   歷死亡,才能有復活的生命。我們要經歷神的兒女應有榮耀豐盛的生命,
   那我們必須學習克己的功課,況且有聖靈會幫助我們一同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