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新的你
    聚會:2010.09.05
講員:鄧台山
 
  經文:羅馬書六章:1~14

一、前言
  羅馬書談到因信稱義,使徒保羅將神子民的身份地位描述的非常美好,『
我們又藉著他,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
。』(羅五2),並且『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他免去神的
怒忿。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
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羅五9~10),我們因著信好像直接從稱義跳
到將來得榮耀。

  然而這一幅圖畫是否有失平衡呢?好像我們只要憑藉著信就可以稱義,完
全不靠著行為,行為視乎在福音之下也是多餘的。好像有一些人所批評的『只
是罪在那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羅五21)、『這樣,怎麼說呢?我
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麼?』(羅六1),保羅直接肯定的說:『斷乎
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羅六2),因信稱義的
信息,會不會導致道德上的不負責任,任意犯罪。保羅直接針對批評者所提出
的挑戰有所回應,他的信息不作讓步,反而用大段篇福說明基督徒生命成長不
可忽略「成聖」的過程。這也是一個在基督裏新造的人所不可不知的秘訣。

二、與基督聯合:我們洗禮的意義。
  保羅透過羅馬書第六章1~11節提出結構嚴謹的論證,用以說明基督徒
「成聖」的過程。他將這過程列出六大步驟,對我們有極大的幫助。
(1)『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V2)這是保羅立論的基
   礎。
(2)我們在罪上死的方法,是藉著洗禮使我們在基督的死上與他聯合。(V3)
(3)我們在基督的死上有分,神也要我們在祂復活的生命中有分。(V4~5)
(4)我們的舊人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好使我們能夠從罪的奴役底下得著釋放
   (V6~7)。
(5)耶穌的死和復活都是決定性的事件:祂一次向罪死,卻持續地向神活著
   (V8~10)。
(6)我們必須了解我們現時和基督一樣,也是向罪死,向神而活(V11)。

三、這過程的意義
(1)『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V2)這是保羅立論的基
   礎。保羅說明基督徒不能活在罪中的理由,我們是已經「在罪上死」了
   的人。英文聖經是用(died to sin)藉著死與罪分離。基督活在肉身的時
   候,仍會受罪的控制。但基督為罪人的緣故,被釘在十字架上,死在罪
   的「王權」之下,只有一次。但他打破死的權柄,如今復活升天,坐在
   天父的右邊,永遠脫離了「罪」作王的範圍,與罪分離。

(2)我們在罪上死的方法,是藉著洗禮使我們在基督的死上與他聯合(V3)。
   透過洗禮,已經與主同死,同復活。分享耶穌基督的死與復活。保羅以
   當時教會的洗禮說明「在罪上死」的意思。受洗者從前屬亞當有罪的生
   命已經死去,如今領受一個新生命,在地位上已經「在罪上死」了,藉
   著分享基督的死與罪分離。我們並沒有死去,但藉著洗禮分享基督的死,
   使我們今日可以有一個復活的生命,是與罪分離的生命。我們受洗歸入
   基督的意思,就是進入與祂建立的關係中,對祂效忠的關係中。既然如
   此,我們仍活在罪中,豈不是自打嘴巴,與我們的新生命不相配嗎?

(3)我們在基督的死上有分,神也要我們在祂復活的生命中有分(V4~5)。
   保羅在羅馬書第六章提到基督的死、埋葬、復活,不但是歷史的事實和
   重要教義,更是個人的經驗:因為藉著信心的洗禮,我們不但分享基督
   的死,更是得著一個復活的新生命,我們在基督的死上有分,神也要我
   們在祂復活的生命中有分,這是上帝所要給我們的福份。

(4)我們的舊人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好使我們能夠從罪的奴役底下得著釋放
   (V6~7)。「罪身」指從前在亞當裡降服於罪的本性。「滅絕」:已經死
   了(指地位上)。已經釘十字架了,所以不再有控制的能力(V6)。「舊
   人」指信主前的樣子。是否指為罪所控制的老我?「舊人」是在基督裡
   「新造的人」做對比。我沒有死,但我藉著受洗分享基督的死,在地位
   上就脫離了罪的控制(V7)。

(5)耶穌的死和復活都是決定性的事件:祂一次向罪死,卻持續地向神活著
   (V8~10)。『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V8)基督活在肉
   身的時候,仍會受罪的控制。但基督為罪人的緣故,死在罪的「王權」
   之下只有一次。但他打破死的權柄,永遠脫離了「罪」作王的範圍。因
   著我們和基督的聯合,我們的生命是以一次向罪死開始,續之以永無止
   境的事奉生命。

(6)我們必須了解我們現時和基督一樣,也是向罪死,向神而活(V11)。
   對罪的態度──向罪死、向神活。表達一種順服神的態度。對罪──看
   自己是死的,不容罪作王,不獻肢體給罪。對神──看自己是活的,獻
   給神作義的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