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大綱:真信心(雅各書2:1-26)
前言:
各位親愛的弟兄姊妹,平安。
基督徒經常提到「信心」。雖然我們不是聖經學者,不過我們可以從一些聖經工具當中去統計一些關鍵字在聖經中出現的次數。這樣的統計,能看出一些詞彙的重要性,還可以拿來分析和比較其中的變化,從中找出比較合適的詮釋。經過查詢和統計之後,「信心」或有些地方只用「信」這一個字,在新約聖經當中,我們發現一共有227次被提到。大家可以猜一猜,排行榜上是誰最常談論到「信心」?答案是保羅。從羅馬書到腓利門書,這些經卷一共有146次提到「信心」。其次是希伯來書,出現31次。大多聖經學者都認為希伯來書可能是保羅所寫的,如果保羅的書信包含希伯來書,那就有177次。請大家再猜,那排行榜上第二名會是誰?答案是雅各。在雅各書當中有12次提到「信心」。
不過,即使我們不是學者,我們大概也都會有一個印象,保羅講的很多「信心」跟雅各所講的「信心」好像有點不太一樣。最明顯的就是保羅經常講「
因信稱義」,尤其在馬丁路德的強調之下,不僅是因信稱義,而且是「唯獨信心」,強調我們只能憑著信心稱義。唯獨藉著我們對上帝的信心,我們才在神面前被肯定、被稱為義。五百年來,這個觀念成為我們基督教的基本教義。
但是,好像雅各書有不同的看法。雅各在很多地方強調:除了信心,我們還是需要有行為。舉例來說,雅各書2:22
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這也是我們週報上的金句。請各位親愛的弟兄姊妹再跟我把金句讀兩次,我們試著把金句背誦下來。
各位親愛的弟兄姊妹,這兩種對信心的看法看似衝突。一個說憑信心不靠行為,一個說除了信心還要有行為。難道保羅所相信的對象和雅各所信的對象,不是同一位上帝嗎?不是同一位救主嗎?當然不可能。保羅和雅各所相信的,必定是同一位耶穌基督,是同一位上帝。那麼,我們怎麼理解信心和行為之間的關係呢?
請問各位親愛的弟兄姊妹,「
因信稱義」是在我們重生得救之前,還是重生得救之後呢?當然是在我們重生得救之前。因為我們從前是罪人,所以需要「
因信稱義」。當我們重生得救之後,上帝已經算我們為義人了,所以就不再是「
因信稱義」。我們得救是靠恩典,這沒有錯。得救是要靠信心,這也沒有錯。但我們如果是一個對信仰認真的基督徒,我們的屬靈生命不能停留在僅僅得救,我們的行為也必須見證出我們的信心是真實的。在腓1:27保羅說:
只要你們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可見,保羅所高舉的福音,並非完全不需要行為,只把信心掛在嘴上。我們不但要有行為,而且應該是信心與行為並重。保羅並沒有輕看行為,但是我們會說,讓我們稱義、讓我們被上帝肯定的,是對主耶穌基督的信心。
我們要再問各位親愛的弟兄姊妹,雅各說:信心也需要有行為,這是一個重生得救的條件,還是重生得救後的生命表現?答案是重生得救之後的生命表現。沒有重生得救的人,哪來的信心?雅各這麼說是有原因的。他身處在信仰遭逼迫的環境當中。雅各書1:3
信心經過試驗,就生忍耐。我們相信接受主耶穌基督之後,罪得赦免。但是,這不代表我們從此就直奔天堂樂園的康莊大道。我們會經歷百般的試煉,同時在忍耐的過程中產生不動搖的信心。雅各書1:21
存溫柔的心領受那所栽種的道,就是能救你們靈魂的道。這個「道」是,是「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也是他所傳講的天國之道。我們相信接受這道,就能夠得救。緊接著雅各書1:22
只是你們要行道,不要單單聽道,自己欺哄自己。雅各告訴我們,不能光是聽道。如果我們聽了主耶穌的道,但是都不照他的話去遵行,生命沒有改變,那我們其實是自己騙自己,並沒有真的「信耶穌」,很快就會將所聽的道拋諸腦後,忘的一乾二淨。
如此看來,保羅的信心,與雅各的信心其實並沒有衝突。他們也都告訴我們:信主之後,要認真活出所信的道。
有人信主多年遲遲不肯受洗,老覺得自己不夠好。我們是因信稱義。而非因為我們表信的夠好(聖經讀幾遍,來教會幾年,有什麼偉大的服事……)
有人受洗後,生命沒有長進,甚至故態復萌。我們成為基督徒,不能只停留在信而受洗,以為拿了天國入場券,就什麼也不作。我們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太 3:8)
各位親愛的弟兄姊妹,你重生得救了嗎?你的信心和你的行為相稱嗎?
各位親愛的弟兄姊妹,讓我們一起來為自己禱告。
雅各書2:1
我的弟兄們,你們信奉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
各位親愛的弟兄姊妹,保羅和雅各所信奉的,是「
榮耀的主耶穌基督」。這位榮耀的主耶穌基督,是上帝所差遣來到這世界上的獨生愛子。他醫治各樣的病症,使瘸腿行走,瞎眼的看見,安慰悲傷的人,平靜風浪,彰顯上帝的榮耀。他甘願捨棄天上的榮華,來宣揚天國的道理,卻受盡世人的拒絕、羞辱,和一再地背叛,為了你我的罪,被掛在十字架上。第三天他卻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他真是上帝的兒子,彰顯出上帝的榮耀。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3:16)這是上帝賞賜的恩典,這是上帝的救恩計畫。只要我們願意來到他面前承認自己是罪人,我們的罪就與耶穌基督一起被釘死、埋葬。並且我們還要與耶穌基督一同復活,在基督裡做新造的人,重新在永生上帝的家中做神的兒女。
各位親愛的弟兄姊妹,你是神的兒女嗎?請跟你旁邊的弟兄姊妹說:「你是神的兒女」。請再跟另一邊的弟兄姊妹說:「我是神的兒女」。感謝神!你我都是神的兒女,我們在基督裡成為一家人。因此,雅各稱呼那些受信的對象:「
我的弟兄們」。這裡說的弟兄,當然也包含姊妹在內。
各位親愛的弟兄姊妹,這位
榮耀的主耶穌基督,不也是你我所信奉的嗎?你我既然是跟隨耶穌基督的人,我們目前的生命光景,真的能彰顯出上帝的榮耀嗎?當我落在百般的試煉當中,我是選擇繼續相信、堅持忍耐到底,還是選擇向世界妥協、隨波逐流?當我遭到別人不合理的對待,當我蒙受不白之冤被誤會的時候,我還記得「
要快快地聽,慢慢地說,慢慢地動怒」嗎?我是先聽完所有的事實,再冷靜的表達和同理對方的感受,還是不分青紅皂白就亂發脾氣、暴跳如雷?我們上星期主日在這裡所聽的道,我們回家之後仍然成為我們隨時的提醒嗎?我們週報上的小組討論題目,我們只是在小組當中隨便聊一聊,還是我們真的晝夜思想、努力照著去遵行?
各位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真的是信耶穌的人嗎?我們的行事為人真的能彰顯出上帝的榮耀嗎?我這樣問各位,並不是我已經做的比各位好。我也深知道自己信了主,接受耶穌基督成為救主和生命的主。但是,我時常又把生命的寶座搶奪回來,經常想要自己做主、扮演上帝。結果,當然是把自己的生命又弄得一團混亂,做了許多不榮耀神的事情。可是神仍然憐憫我,讓我還有機會可以悔改,認自己的罪,再次更新我的生命成為他所喜悅的兒女。我們不要忘記上個月所背的金句,那是保羅對我們的勸勉:腓3:13-14
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 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
各位親愛的弟兄姊妹,請跟您旁邊的弟兄姊妹說:信靠耶穌基督也要榮耀耶穌基督。
請我們一同來讀雅各書2:1-7。
1 我的弟兄們,你們信奉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便不可按著外貌待人。 2 若有一個人帶著金戒指,穿著華美衣服,進你們的會堂去;又有一個窮人穿著骯髒衣服也進去; 3 你們就重看那穿華美衣服的人,說:「請坐在這好位上」;又對那窮人說:「你站在那裡」,或「坐在我腳凳下邊。」 4 這豈不是你們偏心待人,用惡意斷定人嗎? 5 我親愛的弟兄們,請聽, 神豈不是揀選了世上的貧窮人,叫他們在信上富足,並承受他所應許給那些愛他之人的國嗎? 6 你們反倒羞辱貧窮人。那富足人豈不是欺壓你們、拉你們到公堂去嗎? 7 他們不是褻瀆你們所敬奉的尊名嗎?
雅各在這裡用一個假設的情況,說明什麼是「按著外貌待人」。不過,這個假設的情況,在當時可能真的發生了,甚至也可能會出現在如今的教會當中。我們每個主日崇拜報告時間都會介紹新朋友。待會歡迎新朋友的時候,如果有一個人穿著「ARMANI」的衣服,手上帶著「周大福」成色「999.9」的純金戒指,來到了我們的教會。剛好,另外又有一個街友,穿著破破爛爛的衣服,全身上下都髒兮兮的,不知多久沒有洗澡,也同時來到我們的教會。這兩個人,看起來都相當地引人注目。
大部分的人可能會先注意到那個穿著光鮮亮麗的,但是也有少數人說,他會先注意到那個穿得破破爛爛的,因為他的身上味道好大,我不得不注意他,巴不得可以躲他躲得遠遠的!各位親愛的弟兄姊妹,如果是你,你會先注意到哪一位?這個問題,聽起來是好刺激又現實的考驗啊!
我把問題再變的更尖銳一點。如果是崇拜之前招待同工把這兩個人帶進來,今天這兩個人都在找座位。哎呀!就這麼巧,你的旁邊剛好有一個空位。你會比較希望招待同工把哪一位帶到你旁邊坐下?請記得,接下來這一個半小時,這個人都會坐在你旁邊喔!這時候,你會選那個看起來金光閃閃的,還是選那個邋裡邋遢、連正眼你都不願意看的呢?當我們心中開始盤算的時候,這就是雅各說的「
按著外貌待人」。
「按著外貌待人」、「嫌貧愛富」看來都是人之常情。不只是我們一般人會這樣,連上帝所揀選的先知也犯同樣的錯誤。你還記得當掃羅不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情,神要先知撒母耳另外立一個以色列的新王。撒母耳記上16章,撒母耳要耶西和他的兒子們都來吃祭肉。當撒母耳看到以利押長的高大俊美,心中就想,這一定就是耶和華的受膏者。可是耶和華卻對撒母耳說:「
不要看他的外貌和他身材高大,我不揀選他。因為,耶和華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撒母耳記上16:7)
雅各書2:4雅各提到「
偏心待人,用惡意斷定人」這可能與利未記19:15有關。
你們施行審判,不可行不義;不可偏護窮人,也不可重看有勢力的人,只要按著公義審判你的鄰舍。
可能有的弟兄姊妹會說,我才沒那麼膚淺呢!我從來不會嫌貧愛富,也不會因為外表的美醜來評價一個人。真的嗎?有時候,我們所看的「外貌」,不見得只是他的外表穿著打扮,很可能也包括了他的社會地位,或是這個人對我沒有好處?他是否有利用的價值?如果我們更進一步來看,為什麼人會「
偏心待人,用惡意斷定人」?那是因為我們心中有一個判斷的標準,認為那些有錢有勢的、看起來美好的,對我是有利可圖的。我如果靠近他們,跟他們保持良好友善的關係,對我未來是有用的。但是這些都是世人的計謀和打算。
雅各書2:6提到,有些富足的人,欺壓那些經濟水平沒那麼高的普通老百姓。普通老百姓沒辦法欺壓那些有錢人,那怎麼辦呢?他們看那些貧窮人好欺負,就羞辱貧窮人。但是,這些都是
褻瀆你們所敬奉的尊名。(雅各書2: 7)
按外貌待人就是
褻瀆你們所敬奉的尊名。哇!有這麼嚴重嗎?
可能有人會覺得,我只是心裡面有這種念頭,又沒有說出來,怎麼這樣就會褻瀆神呢?這樣就犯罪了嗎?上帝也太嚴格了吧!
沒錯!因為
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
我們常看到社會新聞,那些貧窮人,不只是經濟水平差,教育程度也比較低。他們生病了不一定有錢去看醫生,去看了也常看不懂處方箋怎麼寫的。遇到糾紛,也不會上法院打官司,請不起律師,經常就是要告也告不贏有錢人。誰能為他們伸張正義?
我們的神是憐憫孤兒寡婦的,是看顧貧窮的。箴言14:21
藐視鄰舍的,這人有罪;憐憫貧窮的,這人有福。
各位親愛的弟兄姊妹,主耶穌是怎麼做的呢?四福音中,看見主耶穌經常靠近瞎眼的、瘸腿的,甚至用手觸摸長大痲瘋的,為的是要安慰醫治人。跟隨主耶穌的門徒,大部分都是社會的底層分子,是被人厭棄的。可是耶穌卻靠近他們。不知道您是否還記得馬可福音10:46-52耶利哥城有一個討飯的瞎子,是底買的兒子巴底買,坐在路旁。他聽說耶穌和他的門徒並許多人要出耶利哥,就喊著說:「
大衛的子孫耶穌啊!可憐我吧!」
當時一定沒有全民健保,也沒有社會福利。一個討飯的瞎子哪有錢治病?看來真的是很可憐!可是,很多人不是這麼想的。有許多人責備他,不許他作聲。老兄,這麼多人都想要看耶穌,你來湊什麼熱鬧?但他卻越喊得更大聲:「
大衛的子孫哪,可憐我吧!」耶穌聽見他的呼求,停下腳步,叫他過來問他說:「
要我為你做甚麼?」瞎子說:「
我要能看見。」 耶穌說:「
你去吧!你的信救了你了。」因為瞎子對耶穌的信心,他不但立刻看見了,而且就在路上採取行動,一路跟隨主耶穌。我們的主耶穌不會按著外貌待人,那我們信耶穌的,應該怎麼做?
路加福音6:20 耶穌說:
你們貧窮的人有福了!因為 神的國是你們的。
無論是貧窮人還是富足人,都是罪人,都需要福音。那些貧窮人,和有錢人,只要信了耶穌,都可以得救,進入神所應許的天國。主耶穌不會按著外貌待人,如果我們真的是信耶穌的,也應該效法耶穌的榜樣,不憑藉外在條件去評斷別人。
請我們一同來讀雅各書2: 8-13。
8 經上記著說:「要愛人如己。」你們若全守這至尊的律法才是好的。 9 但你們若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被律法定為犯法的。 10 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 11 原來那說「不可姦淫」的,也說「不可殺人」;你就是不姦淫,卻殺人,仍是成了犯律法的。 12 你們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審判,就該照這律法說話行事。 13 因為那不憐憫人的,也要受無憐憫的審判;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
前面所說的那些被有錢人欺負的,回頭就去欺負比他貧窮的人。這樣不但是按外貌待人,
褻瀆你們所敬奉的尊名,更是犯了不憐憫的罪。羅馬書5:13
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所有摩西律法的源頭是來自於十誡。耶穌認為一切律法的精神,就是愛神,還有愛人如己。馬太福音22:35-40有一個律法師要問耶穌最大的誡命。
內中有一個人是律法師,要試探耶穌,就問他說:「夫子,律法上的誡命,哪一條是最大的呢?」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 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
十誡的前面四條是關於神的誡命,後面六條是關於人的誡命。這說明兩件事情:第一,關於神的放前面,愛神優先於愛人。第二,愛人的誡命六條多過於愛神的誡命四條,所以愛神的具體比現,是落實在愛人的行動。
坦白說,要把十誡完全都做到,都不去犯罪,幾乎是不可能的。別說是要做到十條誡命,就連要把其中一條完全都做到也是非常困難的。「要愛人如己」,談何容易?很多時候,我們連自己都不會愛自己,都不曉得自己要的是什麼。更何況是要愛別人,還要把別人當自己來愛,更是做不到。
羅馬書6:23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 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
神的標準非常高,達不到一條就是犯罪,就得死;達不到10條也是犯罪,結局也是死。所以犯一條跟犯眾條的結果是一樣的,都是死。犯了愛神的律法得要死,犯了愛人的律法也要死。所以,我們在神面前都是犯法的,達不到標準都是該死的。可是,神知道我們做不到,所以給我們一個恩典。
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
因著神的恩典與憐憫,只要我們信耶穌基督,因耶穌基督已經替我們死,我們就不用死了。所以,我們可以不受這樣的律法審判,而是
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審判。(雅各書2:12)我們蒙受信耶穌基督的恩典,也要照信耶穌基督的方式行事為人。如果我們領受了恩典,卻仍然用律法對待別人,那我們就對不起憐憫我們的神。
因為那不憐憫人的,也要受無憐憫的審判;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雅各書2:13)
馬太福音18:24-35王要和他僕人算帳的故事。那個欠了王一千萬銀子的僕人,得到王的憐憫,免去他所有的債務。但是他卻不肯赦免同伴欠他十兩銀子。眾同伴看見他所做的事就甚憂愁,去把這事都告訴了主人。結果,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給掌刑的,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那個
不憐憫人的僕人,
上帝憐憫的法則,高過審判的法則。耶和華有恩典,有憐憫,不輕易發怒,且有豐盛的慈愛,經常後悔不降下所說的災。我們如今仍然能站在神的恩典中,不是因為我們把每一條律法都守住了,而是神的憐憫。如果神真的按照我們的過犯來對待我們,我們早就死了。神給我們憐憫的恩典,可是當我們不能用寬恕和憐憫對待別人,神的審判會回到我們身上。
雅各接著在雅各書2:14-17舉了另一個具體的例子。
14 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甚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嗎? 15 若是弟兄或是姊妹,赤身露體,又缺了日用的飲食; 16 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甚麼益處呢? 17 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
我們現在對猶太人的印象,是他們很會賺錢,很有錢。可是在當時的猶太人,不是每一個都非常有錢。就在教會裡面,有一些窮人別說是十一奉獻,就連平常的吃跟穿那些基本需求都很困難。使徒行傳中的初代教會是「凡物公用」的。可是那些有錢的猶太人,明明自己有能力可以資助別人,也看見弟兄姊妹的缺乏,卻故意視而不見,忽視他們的需要。這樣的行為,顯然跟耶穌所說的「愛人如己」相違背。他們就像耶穌比喻中那個欠了王一千萬銀子的僕人,「寬以律己,嚴以待人」。相信的是一套,做出來的是另一套標準。他們只想要信耶穌,得永生。但是他們不想要效法耶穌的愛人如己,憐憫貧窮的人。
在今天我們的教會裡面,可能需要我們接濟的窮人並不多。教會也透過我們的急難救助金,或是申請食物銀行,轉介其他社會救助或是基督教救助協會的方式幫助他們。但是,因為我們教會的位置靠近火車站和捷運站,偶而就有陌生人會說自己沒錢,希望來教會尋求幫助。如果是「
赤身露體,又缺了日用的飲食」這麼明顯的需要,我們就比較容易判斷,會立刻給予適當的幫助。但是,也有很多人拒絕我們提供的食物和衣物,也拒絕我們介紹工作機會或是轉介其他單位,就是希望我們直接給他們一筆錢。這就讓人有點擔心。他們會不會拿了錢去喝酒、賭博?會不會養成依賴的習慣?這會不會是利用教會的愛心來詐騙?這些都不是雅各在這裡所說的那些情況,但也是很不容易處理的情況。
雅各書1:5
你們中間若有缺少智慧的,應當求那厚賜與眾人、也不斥責人的 神,主就必賜給他。如果真的發生了,求主給我們智慧,讓我們知道怎麼去面對處理,我們必須在愛心和信心中有一些行動。
請我們一同來讀雅各書2: 18-20。
18 必有人說:「你有信心,我有行為;你將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我便藉著我的行為,將我的信心指給你看。」 19 你信 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驚。 20 虛浮的人哪,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嗎?
各位親愛的弟兄姊妹,信心不是只有掛在嘴上,或是只有認知上的信心。如果我們聲稱自己有信心,卻活不出與信心相稱的行為,那我們的信心一定會被挑戰。雅各書2:21-26接著用兩個故事,來證明一個有信心的人,必定是在行為上回應出他的信心。
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上帝應許亞伯拉罕要做多國的父,成為萬國的祝福。可是他等到了100歲才生了以撒,上帝卻要他獻為燔祭。在亞伯拉罕的心中,一定充滿疑問也有許多不捨。他不明白上帝為什麼要他殺了以撒,而且還要燒掉?上帝說從以撒生的才是他的後裔,可是殺了以撒應許要如何成就?亞伯拉罕心裡雖不明白,照著羅馬書4:17,他仍相信上帝會讓以撒被殺死之後可以再復活。他憑著信心願意將獨生的兒子奉獻給神。這是上帝對亞伯拉罕的考驗,但如果亞伯拉罕沒有這樣的行為,亞伯拉罕對神的信心就是死的。
約書亞在攻打耶利哥城的時候,妓女喇合表現出和其他耶利哥人不一樣的信心。他們都聽說以色列的神很厲害,甚至讓紅海分開勝過埃及法老的軍隊。耶利哥人雖然也知道萬軍之耶和華,心裡面怕得要死,可是他們表現出來的,卻是抵擋神,結局就是死亡。妓女喇合相信耶和華是真神,知道以色列人必然得勝,所以保護兩個探子,懇求他們保全他全家的性命。最後,因著他的信心而得救。
請告訴旁邊的弟兄姊妹:真正的信心必定有行為,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
回應:
各位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並不完美,也並不特別敬虔愛神,但是愛我們的主仍然為我們捨了性命。我們雖然信了主,可是時常會軟弱跌倒,也會有很多迷惑試探的壓力,但是主仍然是道路真理和生命。要用行為來見證我們的信心,真的不容易。我們要靠著主耶穌基督,活出與信心相稱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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