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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士參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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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日:2022.03.20 講員:鄧台山弟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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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大力士參孫 日期:2022.03.20七賢
經文:士師記十三至十六章
啟應:詩篇119:97-112
金句:士十六28參孫求告耶和華說:「主耶和華啊,求你眷念我。 神啊,求你賜我這一次的力量,使我在非利士人身上報那剜我雙眼的仇。」
回應詩歌:口唱心和詩本第158首「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
大綱:
一、參孫的故事
二、參孫違背拿細耳人願
(1)毀願一:混亂的男女關係。
(2)毀願二:接近死屍。
(3)毀願三:剃頭髮。
(4)毀願四:他一生沒有禱告親近神。
(5)參孫的悔改
三、從參孫的故事中學習到什麼
(1)有恩賜並不代表可以隨意而行
(2)聖靈充滿不能沒有聖潔的生活
(3)聽從神的呼召,活出聖潔生活
(4)只要回轉歸神,神仍願意使用
小組討論題目
(1)從參孫的故事,你看出士師時代發生的轉變嗎?為何會有如此變化呢?
(2)參孫的故事對你有何提醒?試分享之。
看圖說故事
一、參孫父母遇見神
參孫的故事是主日學中最精彩的故事之一,雖然他出生前有神的呼召和揀選,但他在男女關係中很混亂,可見連士師(領袖)都敗落,他不像第一位士師俄陀聶那樣尊重婚姻,卻看見士師時期的墮落。參孫的故事我們沒有看到以色列民悔改,也沒有看到他們呼求神的拯救,更沒有看見神對參孫的呼召,都與之前士師的記載不同,可見靈性和道德已經敗落。
士十三01以色列人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耶和華將他們交在非利士人手中四十年。「又」字提醒我們要如何看待士師記的歷史,他們「又」落入士師記的循環中,沒從歷史中學得教訓和經驗。這次神興起非力士人來侵略他們,非利士人欺壓以色列人四十年。這是神主動的作為。
參孫的父親是但支派的人,母親不懷孕。當非利士人建立了迦撒、亞實基倫、亞實突、迦特、以革倫五個城邦以後,就開始朝內陸發展,侵占以色列地。但支派原本的領地是東鄰便雅憫支派,北接以法蓮支派,南接猶大支派,西界大概是地中海。但支派無法取得應許之地(士一34),所以整個但支派北遷,僅剩下少數家族留在原地,參孫家族應該就是這些遺留下來的幾個家族之一。
參孫還未出生就被要求作拿細耳人,那是分別為聖的意思,拿細耳人的規定在民數記第六章有記載:不可喝酒、不可剃髮、不可接觸死屍。但參孫只遵守不可剃髮的規定。他必起首拯救以色列人脫離非利士人的手,「起首」是開始的意思,拿細耳人的誓約必須是個人主動起誓,為期一段時間,且必須遵循一些明文規定的禮節。參孫的誓約並非個人自願的,且是一生之久的誓約(v7)。
參孫的母親對他丈夫說神的使者吩咐他的事:「有一個神人到我面前來,他的相貌如神使者的相貌,甚是可畏。我沒有問他從哪裡來,他也沒有將他的名告訴我」卻對我說:「你要懷孕生一個兒子,所以清酒濃酒都不可喝,一切不潔之物也不可吃;因為這孩子從出胎一直到死,必歸神作拿細耳人。」(士十三6-7)看來他並不太相信太太的話,這件事情事關重大,所以他要求神人再來一次。神接受瑪挪亞的多疑,派天使重複一次預言。
神的使者一連兩次向參孫的母親顯現,說明神的心意,而瑪挪亞說:「願你的話應驗!我們當怎樣待這孩子,他後來當怎樣呢?」(v12) 耶和華的使者對瑪挪亞說:「我告訴婦人的一切事,她都當謹慎。」(v13)v15瑪挪亞對耶和華的使者說:「求你容我們款留你,好為你預備一隻山羊羔。」在古代,一起進餐是要緊的社交活動。瑪挪亞待客之情,令人想起亞伯拉罕與基甸的熱情款待。v16耶和華的使者對瑪挪亞說:「你雖然款留我,我卻不吃你的食物,你若預備燔祭就當獻與耶和華。」原來瑪挪亞不知道他是耶和華的使者。v17瑪挪亞對耶和華的使者說:「請將你的名告訴我,到你話應驗的時候,我們好尊敬你。」古代近東地區,人的名字是很看重的,因為代表一個人的特色。雅各想知道與他摔跤之神的名字,希望知道那名字所顯出的神,但他的請求也未受允許。
v18耶和華的使者對他說:「你何必問我的名,我名是奇妙的。」奇妙的:無法理解的、奇特卓絕的。v19使者行奇妙的事,這裡讓我們想到賽九6神的名稱為奇妙策士,神馬上讓瑪挪亞和妻子看見神奇妙的事。曾幾何時,我們是否忘了神自己就是奇妙的神,也忘了祂可以行奇妙的事呢?
v19瑪挪亞將一隻山羊羔和素祭在磐石上獻與耶和華,使者行奇妙的事;瑪挪亞和他的妻觀看。瑪挪亞一開始不相信其妻能看見神,但後來相信,卻說看見神會死,其妻的頭腦比較清楚,因為她看過天使沒死,而且神也收納他們獻上的祭物,所以她也認為神不會殺瑪挪亞。當神開口向我們說話時,我們是否有敏銳的靈足以分辨呢?不過神是充滿憐憫的神,願意多次啟示祂自己的心意。
即使參孫的身份特殊,神似乎沒有立刻使用參孫,由v25在瑪哈尼‧但,就是瑣拉和以實陶中間,耶和華的靈才感動他。我們看來,似乎是等到參孫長大,參與但支派軍隊時,才開始感動參孫。瑪哈尼但是但的軍營的意思。參孫是個奇特的士師,他自己沒有見異象,卻是他父母遇見神親自向他們說話。並且參孫一點都不像個屬靈的人,他的婚姻狀況相當混亂,生命中有許多女人出現,正如那個時代的屬靈光景,真是每況愈下。
二、參孫生命中的女人
參孫愛上一個非利士女子,不顧父母反對硬要娶來為妻,這是出於神的作為。(士十四1-4)v1參孫下到亭拿,在那裡看見一個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兒。女子用來形容一般婦女與通常用來形容「未嫁女子」的用字不同,顯示這個女子可能是寡婦或離過婚的婦人。v3他父母說:「在你弟兄的女兒中,或在本國的民中,豈沒有一個女子,何致你去在未受割禮的非利士人中娶妻呢?」參孫對他父親說:「願你給我娶那女子,因我喜悅她。」參孫的父親其實是反對兒子的,他的父母卻不知道這事是出於耶和華,因為他找機會攻擊非利士人。(v4)
這樁婚姻的形式很像當時巴勒斯坦的阿拉伯人的婚姻形式。非利士女子沒有搬到參孫家中住,反倒是參孫像個訪客到妻子父家中住。其實參孫是個任性的人,即使像參孫這樣任性的罪人,仍然可以被用來成就上帝的心意。
參孫跟他父母下亭拿去,到了亭拿的葡萄園,見有一隻少壯獅子向他吼叫。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他雖然手無器械,卻將獅子撕裂,如同撕裂山羊羔一樣。他行這事並沒有告訴父母。(v5-6)少壯獅子指已經長大可以獨立尋找獵物的獅子。耶和華的靈大有能力臨到參孫,他雖然手無器械,卻將獅子撕裂。v8-9過了些日子,再下去要娶那女子,轉向道旁要看死獅,見有一群蜂子和蜜在死獅之內,就用手取蜜,且吃且走;到了父母那裡,給他父母,他們也吃了;只是沒有告訴這蜜是從死獅之內取來的。蜜蜂是不會接近腐爛的屍體,這隻獅子屍體可能已經乾掉,所以蜜蜂來築巢。
參孫用手取蜜,這行為接觸了死屍,破壞了拿細耳人的願(民六6)。參孫應該知道自己不應該碰觸死屍,但他還是碰觸了,並且把蜜給不知情的父母吃,然後不敢告訴父母實情。這樣的人,神的靈還是感動他,可見神使用人給人恩典,不一定與道德、靈命相關。更顯出是神的恩典和作為。
婚筵是設在新娘家中,顯然有別於一般的以色列人婚筵。或許參孫之父無法認同這樁婚事,試圖力阻而未果。當時的婚宴通常為期七天,陪伴的人是婚宴中的保鑣。由v11中可以看出參孫大概是因為異族通婚不受以色列人贊同,所以沒有帶伴郎來,由女方幫忙準備伴郎。這三十個人是後來才選出來的,這樣的安排有點特別。這些人是當保鑣的,是為防備參孫而派來的!
參孫在婚宴中出謎語,以衣服為賭注,賓客七日內無法猜出答案。(士十四10-14)參孫所出的謎語:吃的從吃者出來;甜的從強者出來。他們三日不能猜出謎語的意思。代價是三十件裡衣,三十套衣裳。三十套衣服的價格相當昂貴,參孫想透過這謎語找機會來攻擊非利士人。賓客脅迫參孫的妻子套出謎語的正確答案,參孫就殺了三十個非利士人,取他們的衣服作為獎賞,還賭債。
v16-17參孫的妻在丈夫面前啼哭說:「你是恨我,不是愛我,你給我本國的人出謎語,卻沒有將意思告訴我。」參孫回答說:「連我父母我都沒有告訴,豈可告訴你呢?」七日筵宴之內,她在丈夫面前啼哭,到第七天逼著他,他才將謎語的意思告訴他妻,他妻就告訴本國的人。有甚麼比蜜還甜呢?有甚麼比獅子還強呢?回答謎語的同時,可能暗示愛比蜜還甜,比獅子還強。
v18b參孫對他們說:你們若非用我的母牛犢耕地,就猜不出我謎語的意思來。母牛犢指未生育過的小母牛,通常不用來耕田。用我的母牛犢耕地:可能暗示非利士人利用他的妻子來騙取答案。
v19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他就下到亞實基倫,擊殺了三十個人。亞實基倫非利士五大城之一,距離亭拿37公里左右,由亭拿來回需要兩天的時間。參孫選擇亞實基倫下手,是因為離亭拿比較遠,人家不會把這事件跟婚禮聯想在一起。參孫在婚禮還沒結束前(第七天日頭為落前)就離開妻子,導致這個婚禮沒有完成。這對新娘是莫大的羞辱,因此新娘的父家就急於把她許配出去。不過參孫認為婚禮已經完成,參孫發怒,回父家去了,於是參孫的妻就嫁給了參孫的伴郎。(士十四20)
參孫去看他的妻子,但被其岳父拒絕,希望用新娘的妹妹來替代(士十五1-2)。亭拿地區割麥子的時間是陽曆五月底六月初的時間,他的岳父可能自覺對參孫有點理虧(因他應該已經收了參孫的聘禮),所以提議用新娘的妹妹來取代。參孫用狐狸火攻非利士人,導致非利士人殺掉參孫的岳父和新娘為報復,這時節當地氣候相當乾燥,所以田間很容易著火。焚燒站著的禾稼是古代常見的復仇的方法,在農業社會中,會造成慘重的損失,導致其岳父一家被屠殺。
參孫認為他的岳父及伴郎對不起他,他就以整個非利士人都是他報復的對象。非利士人殺他的岳父與新娘,他又覺得非利士人更對不起他。參孫的妻子在為火燒的恐嚇而出賣參孫(士十四15),卻導致那個恐嚇成真,實現在自己身上。非利士人不費吹灰之力就找到災難的罪魁禍首,但參孫是自己給聯姻的家庭帶來這場災禍,現在又要進行復仇,彷彿憑他一己之力就能弭平這個惡性循環。
非利士人到猶大尋仇,三千猶大人協助非利士人找到參孫。參孫要猶大人答應不害死他,就被捆綁著交給非利士人(士十五9-13)。猶大人雖有三千,卻不是來幫助參孫,而是協助非利士人抓拿參孫的。參孫在利希用驢腮骨擊殺一千非利士人,神行神蹟讓地裂開出水泉,使參孫喝水而精神復原。參孫作以色列的士師二十年(士十五14-20)。未乾的驢腮骨,比較重,而且不易碎。不過參孫用這樣的武器,又違背了拿細耳人的約。這是參孫一生中唯一使用過的武器。
參孫雖是勇猛,不過還是如常人一樣會因為口渴而幾乎要死。神還是憐憫參孫,行出神蹟拯救參孫的性命。面對敵人,參孫毫無懼色,卻在勝利之後因怕口渴致死而失去信心,唯恐敵人回來蹂躪他的屍身。當我們在屬靈高峰經驗後陷入低潮,是否能繼續仰望神必顧念我們呢?
參孫生命中第二個女人。參孫到了迦薩,在那裡看見一個妓女,就與她親近。有人告訴迦薩人說:「參孫到這裡來了!」他們就把他團團圍住,終夜在城門悄悄埋伏,說:「等到天亮我們便殺他。」參孫睡到半夜,起來,將城門的門扇、門框、門閂,一齊拆下來,扛在肩上,扛到希伯崙前的山頂上。(士十六1-3)迦薩在耶路撒冷的西南方,靠近地中海岸,是應許之地的最南端,也是非利士五大城中最南端。參孫敗壞任性沒有改變,他到迦薩看到妓女就與她行淫。不過他預知自己會遭遇伏擊,因此半夜就起來拆了堅固的城門離開。作者完全無意掩蓋參孫的弱點,他那世代的人雖然對他的彪炳功勳津津樂道,可是他這樣放縱情慾的行為令人尷尬。
參孫與大利拉(第三個女人)後來,參孫在梭烈谷喜愛一個婦人,名叫大利拉。非利士人的首領上去見那婦人,對她說:「求你誆哄參孫,探探他因何有這麼大的力氣,我們用何法能勝他,捆綁剋制他。我們就每人給你一千一百舍客勒銀子。」(士十六4-5)參孫愛大利拉,非利士人的首領賄賂大利拉探查參孫力氣的根源與剋制參孫的方法。v5提到非利士人的五個首領直接干預此事,顯然視參孫為他們國家的頭號敵人。他們要大利拉提供情報以捕捉參孫,給予厚賞,可見他們對此事的重視。
自古英雄難過美人關,這是亙古不變的道理。連非利士首領都要下重金透過女色來謀取參孫力量的秘密。參孫三次隱瞞自己力量的來源,v13參孫已經暗示他自己的力量來自七條髮綹。參孫居然能忍受大利拉三次要命的測試,參孫真的是非常迷戀大利拉,是情慾作祟,使他毫無戒備之心。
參孫終於說出他力氣來源的秘密(士十六15-18)v16大利拉天天用話催逼他,甚至他心裡煩悶要死。v17是參孫的看法,他違背拿細耳人的約只剩下頭髮這項沒違背了。不過士師記作者認為是神離開參孫,導致參孫的力量喪失。v18可以看出非利士首領已經不耐三次失敗而離去,因此大利拉還要派人去找他們回來,並不再信任大利拉及參孫。
三、参孫的結局
v19大利拉是否太緊張,以致於要叫人代她剃掉參孫的七條髮綹?或是大利拉使參孫枕著她的膝睡覺,她不方便剃參孫的頭。總之,在大利拉證實參孫的力量已離開他之前,她不敢輕舉妄動,直到參孫受大利拉剋制。v20「他卻不知道耶和華已經離開他了」,是聖經中最悲慘的話之一。仔細想想,還真的是如此。參孫依靠神的恩典,卻以放縱的生活回報,結果終於使他自己踏上毀滅的路。問題是在這過程中,他一點都不自覺。直到他發現神已經離開了他。
v21非利士人將他拿住,剜了他的眼睛,帶他下到迦薩,用銅鍊拘索他;他就在監裡推磨。銅鍊是雙重的,顯示參孫的手腳都被鍊子捆綁著。推磨:這通常是婢女、奴隸、罪犯或驢做的工作。參孫被剜了他的眼睛,又作奴隸的工作,可悲啊!
參孫的頭髮又長長,在非利士首領獻祭作樂時,禱告神重獲力量後,推倒神廟的柱子,與房子中的人同歸於盡(士十六22-31)。大袞:是一個管理五穀和菜蔬的農業神,v27那時房內充滿男女,非利士人的眾首領也都在那裡。房的平頂上約有三千男女觀看參孫戲耍。v28參孫求告耶和華說:「主耶和華啊,求你眷念我。神啊,求你賜我這一次的力量,使我在非利士人身上報那剜我雙眼的仇。」這是參孫第一次公開禱告神,參孫嚴肅的禱告以三種不同的稱謂來呼求神,包括「主」(Adoni)、「耶和華」(Yahweh)、「神」(Elohim),求神再度賜他力量,好報非利士人剜目之仇。參孫死時所殺的人比活著所殺的還多,這是對參孫悔改後的肯定。
經文雖未明說頭髮會帶來力量,不過不太可能是參孫頭髮長出來後,力氣就恢復了。不然他可以直接逃獄就好了。因此有可能是參孫在牢裡反省悔改,又禱告神,因而蒙神垂憐。參孫遭遇了重大的挫敗之後,似乎有相當的成長。雖然他的眼光還僅僅是在於自己被辱的仇恨,但他已經知道自己的能力來源是神,因此禱告求神賜予一次力量。人們常常對神的知識一知半解,未必真的能夠擁有好的道德品行,但在急難中呼求 神,有時神也願意憐憫給予。畢竟,神是憐憫人的神,每天呼求神的人群中,誰說自己一定能比參孫好到哪裡去呢?
四、從參孫的故事中學習到什麼
(一)參孫違背拿細耳人願
(1)毀願一:混亂的男女關係
十四2我在亭拿看見一個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兒,願你們給我娶來為妻。
十六1參孫到了迦薩,在那裡看見一個妓女,就與她親近。
十六4後來,參孫在梭烈谷喜愛一個婦人,名叫大利拉。
(2)毀願二:接近死屍。打死獅子,吃死獅身體內的蜂蜜。用未乾的驢腮骨打死一千非利士人。
(3)毀願三:剃頭髮。因著女色將自己力量的祕密告訴大力拉,造成他被非利士人抓拿。
(4)毀願四:他一生沒有禱告神,不知道他力量的源頭乃是耶和華神,他以為是他自己的能力、自己的頭髮。
(5)參孫的悔改及禱告。士十六28參孫求告耶和華說:「主耶和華啊,求你眷念我。神啊,求你賜我這一次的力量,使我在非利士人身上報那剜我雙眼的仇。」
(二)參孫的故事給我們的提醒
(1)有恩賜並不代表可以隨意而行
(2)聖靈充滿不能沒有聖潔的生活
(3)聽從神的呼召,活出聖潔生活
(4)只要回轉歸神,神仍願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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