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著活水湧流的生命
    聚會:2012.11.04
講員:鄧台山
 
 

一、住棚節的背景:

約翰福音與其他三本福音書最大不同的地方,就在於耶穌有許多長篇的講論。從第七章到第十章,看似很混亂的主題,但是都繞著一個主題,就是住棚節所傳達的信息。另一方面,透過與歷史節期的結合,更凸顯這節期的意義。

住棚節的背景:這個節期是在舊約時代設立的,與收割莊稼有關。這節期的慶祝一連進行七天,在所有常年的節期中,它是最受歡迎的。住棚節是紀念神在曠野中供應給百姓的需要。為了要回顧那段歷史所發生的事情,慶祝的人在這段期間,都要住在以樹枝與樹葉所搭的帳棚裏。這節期的特色,就是每天在聖殿舉行打水與點燈的儀式,耶穌的教導正是以此為主題。在節期中,人民為著神所賜下滋潤莊稼的雨水來感恩。在巴勒斯坦這種乾涸的地區,河流簡直就是生命之源,因此叫人印象深刻。耶穌賜給祂的教會的這份聖靈的禮物,不是吝嗇而是慷慨的。在這種處境中,這段經文告訴我們,當神的國降臨的那一天,神將要把祂靈傾倒下來,滋潤祂的百姓。

在第一天結束,在婦女院裏面(就是V20所提到殿裡的庫房、教訓人時的地方),四盞金燈在盛大的歡慶中被燃點起來。接下來,大家便通宵達旦的載歌載舞慶祝,而聖殿的光則照耀整個城市。在這樣的場合中,耶穌在V12的宣稱: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就顯得相當突出。當慶祝活動結束,而那些燈火熄滅時,耶穌卻宣稱說,祂自己乃是神子民的真光;而且不單是以色列的光,更是全世界的光!這是一個具有宇宙性重要意義的宣稱。

二、住棚節中關於耶穌的兩個宣稱

(1) 宣稱一(約七37~39)耶穌教導的內容(約七37~39節期的末日,就是最大之日,耶穌站著高聲說: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裡來喝。信我的人就如經上所說: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耶穌這話是指著信他之人要受聖靈說的。那時還沒有賜下聖靈來,因為耶穌尚未得著榮耀。)

現在住棚節來到了關鍵時刻。約翰很戲劇化的告訴我們:節期的末日,就是最大之日,耶穌站著高聲說: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裡來喝。信我的人就如經上所說: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V37~38)在這個熱誠的呼籲中,耶穌剖白了祂的心,當我們想像就主站在聖殿朝聖的群眾當中,很可能就是在祭壇的附近,每一個早上他們都用來自西羅亞池的水來澆灌其上,祂呼籲所有的人來到祂那裏,領受聖靈賜予生命的福氣,這是何等感人的情景。這裡所用的圖象也重拾第四章13~14所用過的。(耶穌回答說:凡喝這水的還要再渴;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裡頭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

至於這段經文的正確讀法,仍然存有爭議性。約翰福音的原抄本並不包括注意符號,但偶爾會有一些意義含糊的空間。V3738的傳統讀法,意味著耶穌做出應許,所有來到祂面前(即相信祂)的人,他們口渴的需要將得到滿足。這就是聖靈,祂要像活水的江河,在信徒的心中(字義是肚腹)流出。倘若V38的分法如新國際版的旁註所示:「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裡來喝。並且那些信我的人可以喝。就如經上所說: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其中重要的分別是:第二個讀法把「活水的江河」從耶穌對信徒所發出應許分開,而容讓V38的「他」指向基督,而不是信徒。這江河是流自主耶穌的。在這兩種可能的讀法中,來自抄本和解經家的支持都相當平均。不論哪一種解釋,耶穌都是聖靈的終極源頭;因此,除了與基督建立關係以外,信徒沒有任何理由,可以宣稱自己得著一些內在、來自個人的屬靈能力。第二種觀點比較吻合本段經文的主旨:那就是耶穌呼籲所有人來到祂那裏;而後面所提供的真理是:祂就是那位在得著榮耀後,把聖靈賞賜給人的主。

耶穌宣稱,祂就是眾人在節期中所期待福氣的源頭。當祂在十字架上被「舉起來」,祂就得著榮耀,並且聖靈將被澆灌下來,而神福氣的江河將流進這個乾渴的世界(約十九34,約二十22)。約翰在這裡加註:那時還沒有賜下聖靈來。這句話並沒有否定聖靈與耶穌同在,也沒有否認聖靈在舊約的先知與作者身上啟示的工作,他只是說明,聖靈的全面性澆灌,將有待耶穌得著能力之後。

綜合有關聖靈賜下的事:

我們注意到有關這份賜予的性質。在這節期的處境中,耶穌將這份賜予連於神所應許國度的蒞臨。聖靈的賜予並不是一件奇特的事情,也不是與神的歷史計畫毫不相干的現象。它乃是這些計畫準確的應驗。

② 耶穌也強有力的指出聖靈來臨的「途徑」。這途徑乃是透過耶穌得榮耀而來。耶穌在復活節的得勝,藉此把聖靈澆灌下來。約翰在十字架下,親眼目睹這事件按字面應驗了,因為當矛槍扎到耶穌時,隨即有血和水流出(約十九34~35,水在這裡象徵著聖靈)。此後,當耶穌向門徒吹氣賜予聖靈時(約二十22說了這話,就向他們吹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這種得榮耀與賜下聖靈之間的關連,就再度體現。而且,當彼得在五旬節解是有關聖靈的降臨時,他也指出:「他既被神的右手高舉,又從父受了所應許的聖靈,就把你們所看見所聽見的,澆灌下來。(徒二33)。因此保羅可以為以弗所教會祈求,使他們能夠經歷到,那份教耶穌復活升高的能力(弗一17~21)。按照這段經文來看,保羅的禱告是洽當的,因為聖靈的本質正是如此。

這份賜予所惠及的範圍」。「(任何人)人若渴了……」、「(任何)信我的人……」。原來這活水的江河是賜給每一個人的,猶如赦免、稱義、成為子嗣、以及其他所有救恩的福氣一樣。

我們也查覺到耶穌所使用的圖象,是何等的令人印象深刻:祂是活水的江河。在巴勒斯坦這種乾涸的地區,河流簡直就是生命之源,因此叫人印象深刻。耶穌賜給祂的教會的這份聖靈的禮物,不是吝嗇而是慷慨的。在這種處境中,這段經文告訴我們兩件事情。

 a這段經文確認了聖靈的工作。我們不敢對耶穌所發出的懇切邀請充耳不聞。祂將最好的禮物賜給我們。祂盼望差遣聖靈來,把生命與豐富帶給我們這個乾涸與荒蕪的世界。

 b這段經文也為解釋聖靈的工作,訂立了重要的防禦原則:聖靈必須與耶穌緊緊的連在一起。聖靈是在耶穌得榮耀的處境中賜下的,而且將永遠是如此。得到聖靈大大澆灌的心靈,不是那些渴望炫耀個人能力,或是追求自我經歷聖靈的人;而是那些懇求渴望切慕我們主耶穌得著榮耀的人。為這緣故我們懇求:「造物主聖靈,求祢降臨。」

(2) 宣稱二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約八12)

耶穌在V12作出一項沒有妥協的宣稱: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惟有藉著祂,父神的光才能被啟示出來。今天,人們力陳沒有一個宗教,可以宣稱自己擁有獨特優越的地位,而基督教卻宣稱他所提供的道路是惟一的道路,又認定耶穌是惟一的救主,對現代人而言,都是狂妄自大的話語。但是當基督徒接納到一個地步,就相信耶穌獨一無二的地位,這乃是祂的本質。神只曾藉著祂,親身來到我們當中,並向我們顯明祂自己。也惟有藉著祂獨特的犧牲,買贖了我們人類的罪,正如這本福音書稍後所要陳明的,只有祂才是通往神的道路。連猶太教裡面,也沒有掌握神在舊約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你們不認識我,也不認識我的父;若是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V19);你們若不到我這裡來,「你們要死在罪中」(V21)

耶穌的宣稱蘊含著一份奇妙的邀請。「所有」人都可以來到祂跟前,因為祂乃是「世界的光」。在這樣作之前,我們必須先承認自己是在黑暗裏,因為「從來沒有人會把自己呈獻給基督,來讓祂光照;除非他先承認這世界乃是黑暗的,大家全都是瞎眼的。」但倘若我們願意承認這份需要,基督隨時願意將救恩的光,賜予所有相信祂是救主與主的人。

對所有蒙召、要以教導來服事基督的人來說,有關基督與法利賽人之間的對比,可說是一份挑戰,耶穌是自己帶著權柄,法利賽人則是依附別人的權柄說話。耶穌就是權柄的化身:眾人很希奇他的教訓;因為他教訓他們,正像有權柄的人,不像文士。(可一22)。因為祂完全順服父神的旨意,常做祂所喜悅的事(V29)。權柄是順服衍生出來的。就像當時「就有許多人信祂(耶穌)」。(V30)

三、醫治生來瞎眼的人

這章聖經是約翰福音中,最統一的一段經文。整章記載都圍繞著一個醫治的記號,就是耶穌將視力賜給那個生來瞎眼的人。這時,住棚節的歡慶連同點燈節的活動,仍在進行中。彌賽亞的記原來臨的其中一個標誌,就是讓瞎眼的重見光明。V5我在世上的時候,是世上的光。這句話先前耶穌已經宣稱過了(約八12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現在明顯又連在一起。這章聖經再次教導我們,這光的來臨,具有一份雙重的果效;(1)它要將救恩帶給那些瞎眼的人(V6~38)(2)也同時要將審判的陰影,帶給那些不願意來救光的人(V39~41)

開始的這幾節經文,交代了事件的布局。一個人生來是瞎眼的(V1),到底誰要為此負責呢?對門徒、當時的猶太人,以及後來的許多人而言,答案相當簡單的:這種性質的個人苦難,乃是由於個人的罪而來。惟一不能肯定的,是誰需要為此直接負責?V2~3門徒問耶穌說:拉比,這人生來是瞎眼的,是誰犯了罪?是這人呢?是他父母呢?耶穌回答說:也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雖然聖經指出,由於人墮落的緣故,苦難與罪確實有一種關連,但是聖經卻不允許應用在個案人物的身上,罪的確引致一個充滿苦難的世界;然而,個別人物的苦難,卻不一定與他個人的罪有關。在這裡,耶穌也否定了這種論點。

然而,今天卻有許多大眾化的宗教仍流行這觀點,「因果報應」和「前世今生」,他們相信生命的輪迴。聖經說我們每一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按照神的形象和樣式被造,並且要面對神的呼召,去信靠耶穌基督。每一個人都要為自己的生命向神負責;並要在死後,個別的向祂交帳(來十29~30)耶穌在V4所表達的緊迫性,指出了祂的教導與以上的觀點,是何等的格格不入。(V4趁著白日,我們必須做那差我來者的工;黑夜將到,就沒有人能做工了。)正因為我們只能夠活這一次的生命,所以時間是如此的緊迫。除了此生以外,我們再沒有別的生命了。

簡單的將罪與受苦掛鉤的作風,也呈現出在某些醫治神學的言論中。據此,一個有病的人若要得醫治,他就必須悔改,離棄他的罪--或其不信、或某些破碎的人際關係、或信心不足之處、或不願為其疾病讚美與感謝神的心等等。然而,若將這個看法普遍化,而認定所有疾病都與罪有關,這樣的神學不單是錯誤,而且是不人道及羞辱神的行為,加諸於那位不幸的病人身上。

在這個案例中,我們的主惟一關注的,乃是要在他身上彰顯神的作為來(V3)。其實,耶穌早已知道這人將會如何成為一個「記號」,藉以彰顯神所差來的那位的榮耀。然而,這原則也不能被抬舉成為一項普遍化的道理。有許多案例,當人將苦難臣服於神之下時,神的作為就得以彰顯;方法可能是藉著被醫治或釋放,也有可能是藉著勇敢的接受苦難,藉以發現神的能力如何在軟弱的人身上彰顯出來。不過,苦難往往包含著一個無法解釋的層面。最能幫助我們探索這個奧秘的地方,就是十字架。即使如此,我們仍然無法迴避「為什麼?」這個問題。惟有當我們信靠這位來到我們中間作「世界的光」的耶穌,我們才能夠在這黑暗的世界中找到意義。

世人的苦難與盲目,喚醒我們要起來工作,而不單只是反覆思索而已(V4)。當耶穌提到祂自己的工作時,祂把門徒與自己連結在一起;這正預示了他在十三至十六章的教導。從更廣闊的層面來看,這種關連也預示了,在未來的日子,復活主將透過祂的子民,在這世界上作工。「白晝的短暫催逼工人趕緊工作,免得在做工的中途被黑業所侵襲。因此,當我們明白到我們所領受的生命是何等的短暫,我們就羞於閒懶鬆懈。」在馬太福音二十四45~51耶穌的比喻也嘉許勤勞的態度:當主人回家時,祂期盼祂的僕人能夠勤於完成祂所交代他們的任務。「黑夜將至」,對耶穌是如此,對我們也是如此。有很多事物是不能存留到今生結束以後,因此我們必須工作。

接下來,耶穌就上前,以唾沫混合泥漿,醫治這瞎眼的乞丐(V6)。在第一世紀就有一些原始的信仰,是關乎英雄人物唾沫的神奇力量。這裡經文沒有交待,耶穌使用這種醫治方式的原因。誠然,經文也沒有指出,因何祂需要使用某一種抑制的方法,事實上,上一次醫治事件過程中,耶穌只不過是說了一句而已。有可能瞎子需要以某種順服耶穌的簡單行動,來參與在整個醫治過程中。從約翰的角度來看,池子名字的意思(西羅亞就是奉差遣的意思),肯定不是碰巧。約翰福音一再的指出,耶穌是父神所差來的那一位,耶穌就是以這種身分來行使父神重新再造的能力。那瞎子聽從天父,耶穌再度以成就應許者的姿態出現,西羅亞池子的水消失在基督的活水之中。

這復明的人,現在要面對一連串的盤問。首先,是來自他的鄰舍的盤問,他們甚至不能確定他與以前的瞎子是否是同一個人(V8~9他的鄰舍和那素常見他是討飯的,就說:這不是那從前坐著討飯的人嗎?有人說:是他;又有人說;不是,卻是像他。他自己說:是我。)他們把他叫來,講述他得醫治的故事。當然,他是認不得耶穌的,因為他從來就沒有定眼看過耶穌(V11~12他回答說:有一個人,名叫耶穌,他和泥抹我的眼睛,對我說:你往西羅亞池子去洗。我去一洗,就看見了。他們說:那個人在那裡?他說:我不知道。)鄰舍把他帶到法利賽人那裏,無疑是想獲得一些幫助,去明白這個使人驚訝的神蹟(V13)。耶穌和泥開他眼睛的日子是安息日。(V14耶穌和泥開他眼睛的日子是安息日。)從最嚴謹的法利賽教門的觀點來看,耶穌在三方面違反了安息日的傳統(請注意這不是聖經的觀念)(1)祂在安息日治病。只有在生命危急的時候,才獲准在安息日被醫治,明顯的,這瞎子並不屬於這一類的情況。(2)耶穌在預備泥漿,這是混合捏製的工作,具體上,這是被禁止的。(3)祂膏抹了瞎子的眼睛,這也是嚴謹的法利賽人會反對的行動。

法利賽人以嚴謹的態度來處理這一件事情。法利賽人進行了三方面的盤問:(1)盤問這個復明的人(V13~17)(2)接下來就是他的父母(18~23)(3)再度盤問這復明的人(V24~34)。這人所講述這事件的經過,顯然深具說服力,以致部分法利賽人也深受影響(V16法利賽人中有的說:這個人不是從 神來的,因為他不守安息日。又有人說:一個罪人怎能行這樣的神蹟呢?他們就起了紛爭。)然而,對其他人而言,單單是耶穌違反安息日的傳統,就足以定祂的罪了。因為一個從神來的使者或彌賽亞是不會觸犯神所設立的安息日。耶穌觸犯了安息日,因此祂絕不可能是彌賽亞,是情就是這麼簡單。這段經文沒有提供任何的線索,去檢討神賜下安息日的用意到底為何?他們的神及信仰早就已經僵化了。

當法利賽人陷入爭執中,而要求這個復明的人表態時,這人毫不畏縮的表達了他對耶穌的看法:「祂是個先知!」(V17)這很可能是他所想到最崇高的稱呼。無疑的,他是站在耶穌這一邊的。因著法利賽人的懷疑態度,他們仍然無法接受這個人所說的事實。因此他們決定從他父母身上尋求印證(V18~19猶太人不信他從前是瞎眼,後來能看見的,等到叫了他的父母來,問他們說:這是你們的兒子麼?你們說他生來是瞎眼的,如今怎麼能看見了呢?)他父母確認了這個神蹟,只是迴避了事情發生的經過,以及施行神蹟者的身分(V20~21他父母回答說:他是我們的兒子,生來就瞎眼,這是我們知道的。至於他如今怎麼能看見,我們卻不知道;是誰開了他的眼睛,我們也不知道。他已經成了人,你們問他吧,他自己必能說。)經文也提供了他們迴避的原因:任何人若只認耶穌是彌賽亞,勢必面臨被逐出會堂的命運(V22)。這在耶穌傳道初期,這禁令已經在當時施行了,而且引起一些人害怕跟隨耶穌。

這人的父母大概不是當時惟一見風轉舵的人,他們的反應也實在可悲,自己的兒子經歷如此大的醫治,他們卻不能和兒子站在同一陣線上。或許,一個能看見的兒子並不是那麼正面的一回事。因為,這乞丐可能帶來相當可觀的收入。由這故事中的乞丐看來相當主動,很可能在行乞方面相當成功。當然,被逐出會堂乃是一種相當嚴重的懲罰,它意味著嚴厲縮減一個人在社交和宗教生活上的參與;甚至,對他們來說,這也可能意味著與神隔離。然而,這復明的人卻已經做好準備,要付上這個代價。

法利賽人再次傳召這個乞丐,進行第二次的盤問(V24)。他們重複了當日約書亞對亞干的勸告(書七19約書亞對亞干說:「我兒,我勸你將榮耀歸給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在他面前認罪,將你所做的事告訴我,不要向我隱瞞。),命令他將榮耀歸給神。(V24你該將榮耀歸給 神,我們知道這人是個罪人。)這意味著:「你還是趕快招認,你所認為的先知,其實是觸犯律法的人,是個普通的罪人,藉此顯出你承認神的真實無偽吧。」,而且「為此神蹟歸榮耀給神,而不是將之歸功於你這位先知,因為我們都知道,他是一個罪人,因為他觸犯了律法。」結果這卻激發這個復明的人,作出一份真摯的回應:「他是個罪人不是,我不知道;有一件事我知道,從前我是眼瞎的,如今能看見了。(V25)法利賽人所關注的,乃是律法的細節,及如何觸犯律法,這人所關注的,卻是他得醫治的事實。如今他能看見了,他的生命已被完全改變過來。

這復明的人所表現出來的高昂情緒,與第五章所記載的畢士大池邊得醫治的人,形成了強烈的對比。這兩個人雖然都與耶穌相遇,而且得到了醫治,但是結局卻不一樣,這位復明的人更得到了神的憐憫,透過醫治所傳達出來的的憐憫,同時臨到了這復明的人。

法利賽人決定要進一步追查有關醫治的經過,結果激發這復明的人做出一個非常機制的應答:莫非你們也要作他的門徒麼?(V27)這可能意味著他已經預備好要做耶穌的門徒。整個爭論的焦點服上檯面:「他們就罵他說:你是他的門徒;我們是摩西的門徒。神對摩西說話是我們知道的;只是這個人,我們不知道他從那裡來!(V28~29)這就是他們爭論的所在。法利賽人尊崇的是他們的傳統,以及這個傳統的核心,就是摩西的律法。他們對摩西的尊崇是:神曾向摩西說話,也透過摩西向人說話(V29),這對他們而言已經足夠了。其實,他們的誤解乃是對律法的態度和應用上,他們從沒有從立約的層面來看待律法。其實,成為神的兒女完全是出於神的恩典,遵行律法完全是出於感恩的,而不是贏取在神面前地位的工具。十誡的基礎是出埃及記二十2:「我是耶和華你的 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律法乃是為那些單單依賴神憐憫拯救的人而設立的。這種對律法應用上的偏見,使他們無法辨識出真正的彌賽亞。法利賽人以為耶穌並沒有追隨摩西,因為祂沒有遵守安息日的規定,因此,祂不可能是從神來的。

任何一個人,在念到法利賽人的悲劇時,都不得不問一些問題:這些人都尊重聖經,也熱衷敬虔的行為與操練,他們經常敬拜神,也慷慨的為神的事工奉獻。然而,他們卻成為撒旦手中主要的工具,來摧毀耶穌。每當我們看神律法的條文過於其精義;每當我們無法因人的生命得救與更新而歡呼,只因為神學立場中的一些不同;我們就應當儆醒了。惟一能對抗法利賽主義的武器就是恩典。大概也是因為這緣故,所以主會不時容讓我們在基督徒的道路上跌倒,好叫我們有機會重新發現這個真理。

這人最後所發出的挑戰,就是為這些法利賽人對耶穌的無知,而表示驚訝,因為耶穌所行的這個神蹟,具有如此超凡的能力(V30~33那人回答說:他開了我的眼睛,你們竟不知道他從那裡來,這真是奇怪!我們知道神不聽罪人,惟有敬奉神、遵行他旨意的,神才聽他。從創世以來,未曾聽見有人把生來是瞎子的眼睛開了。這人若不是從神來的,甚麼也不能做。)這行徑激怒了法利賽人,憤怒的將復明的人趕出去:你全然生在罪孽中,還要教訓我們嗎?於是把他趕出去了。(V34)這其實就是默認了這神蹟的真實性。

耶穌要幫助這個復明的人,使他對真理有更全面的認識。「你信神的兒子嗎?」(V35)這裡所指向的是但以理第七章所提到的人物,就是將要施行審判的那一位。(但七13~14我在夜間的異象中觀看,見有一位像人子的,駕著天雲而來,被領到亙古常在者面前,得了權柄、榮耀、國度,使各方、各國、各族的人都事奉他。他的權柄是永遠的,不能廢去;他的國必不敗壞。)從耶穌接下來的論述來看,在這個地方提到的人物是恰當的。耶穌的身分比這個頭銜來得更重要,祂就是這個乞丐所應當相信的對象。這乞丐才第一次見到耶穌,雖然他之前已經親身經歷過祂拯救的大能,因此,他已做好準備要向耶穌委身。「主啊,我信!」(V38)接下來的動作是:就拜耶穌。他就俯伏下來,向耶穌敬拜。

接下來,人子為整個事件做出總結,以及進一步的宣告。我為審判到這世上來,叫不能看見的,可以看見;能看見的,反瞎了眼。(V39)表面上看來,這與約三17的說法互相矛盾。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耶穌來到世上的目的,不是為定罪或懲罰性的審判,祂來,是為了要拯救這個失落敗壞的世界中的罪人。祂的來臨同時帶來了拯救與審判。光照在黑暗中,那些接受光的人可以得就進入光明,但是那些拒絕光的人,就要進入更深的黑暗中(V39耶穌說:我為審判到這世上來,叫不能看見的,可以看見;能看見的,反瞎了眼。)。同一個光,一方面驅趕黑暗,也同時造成黑影。那些法利賽人聽見了耶穌的話,便質疑這說法與他們之間的關係:難道我們也瞎了眼嗎?(V40)倘若祂們對耶穌,這位世界的光,不需要負上任何道德上的責任,那麼他們的確是眼瞎的。對照他們現在的景況,他們的罪還在,所以他們現在一種可怕的光景中。

這件事是約翰在解釋信心的含義時,一個重要的例證。

(1) 我們可以注意到,這人代表了是人在遇見耶穌之前的光景:「生來是瞎眼的」(V1)。生為這墮落世界的一份子,其含義包括我們缺少與生俱來的屬靈視力,就是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羅一21)。「這瞎眼的人代表了墮落的人類,在無知與罪惡的黑暗中呻吟,毫無救恩的盼望。」

(2) 從另一方面來說,這人也很有說服力的表達了救恩的途徑,就是人從黑暗轉向光明的過程。我們注意到這個被醫治的人,在理解方面經歷了一個長進的過程。開始時,他對耶穌的認識是有一個人,名叫耶穌(V11),接下來,他明白耶穌是個先知(V17)他開了我的眼睛(V30),而且祂是從神來的(V33),直到最後主啊,我信!就拜耶穌。(V38)信心乃是一個朝向耶穌走去的歷程,一直到委身於祂,以祂為主。到了這個地步,眼目就會明亮。我們知道,事實確是如此。

(3) 這人也顯示了,一個信靠耶穌的人所會招致的反彈。這些反彈對我們自己,或是我們的家人,都可能是非常難受的。當我們的視野與觀點改變時,這很可能會觸怒我們身邊的人,使得一些我們寧願隱藏的反應浮現出來。基督可能帶來分裂,我們需要作好準備。我們是否能向周圍的人解釋清楚,讓他們滿意,這仍是未可知的。到最後,我們可能還是只能見證說:有一件事我知道,從前我是眼瞎的,如今能看見了。(V25)雖然這樣的見證毫不起眼,卻可以使神的心得到滿足。

(4) 這故事也表達了,耶穌來臨時所帶來的分別(V39耶穌說:我為審判到這世上來,叫不能看見的,可以看見;能看見的,反瞎了眼。)對於那些做出反應來就光的人,就是將自己投靠基督憐憫的人,祂的光就在拯救與更新中照耀著他們。但那些拒絕就光的人,就是宣稱自己裡面已經擁有光,並冥頑不靈的依附於它的人,他們要受到審判。他們將要進到一個從來都沒有光亮的黑暗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