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想當好人
    主日:2020.01.05
講員:徐世偉弟兄
 
 
信息:我也想當好人(約翰福音8:1-12)
前言:
        各位親愛的朋友,各位親愛的弟兄姊妹,平安。今天是新年的第一個主日。我們也跟身旁的弟兄姊妹和朋友說聲:新年快樂!
2019年已經成為過去,2020年正在嶄新開始。回想小時候的作文,我們都會在一年開始的時候寫下新年的新希望,期待所有的一切能有個好的開始。如果可以選擇,我們多麼盼望不愉快的過去都拋諸腦後。如果可以重新來過,有誰不想當好人呢!
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有一些壞毛病,2015年網路曾經票選「想戒戒不掉的十大習慣」。我不知道我們當中的弟兄姊妹,是否也有這些毛病?是不是也跟他們一樣想想戒戒不掉?這當中包含了色情成癮,食物成癮,網路成癮,菸酒成癮,藥物成癮……還有許多讓人想要戒除的毛病。有些人覺得這些習慣真要不得,但也有人認為這些問題根本不是問題,不以為意。有些男士說,只有你們女人才會這麼八卦愛聊天,成天掛在網路上。誰說的?很多的男人掛在網路上的時間不比女人少。對嗎?有些女士會說,你們男生好噁心,都色瞇瞇的。誰說的?難道女人就不色?女人也有情慾和淫亂的問題,只是不見得會被發現或是沒有當場被抓到。我們在約翰福音第四章,看到耶穌說撒馬利亞婦人已經有五個丈夫,她現在的丈夫還不是她的丈夫,是別人的丈夫。真的有夠亂的!今天我們要看另一個以色列的婦人,她也出了一些狀況。請各位跟我一起找到約翰福音第八章,讓我們一起讀約翰福音8:1-12。
1 於是各人都回家去了;耶穌卻往橄欖山去, 2 清早又回到殿裡。眾百姓都到他那裡去,他就坐下,教訓他們。 3 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叫她站在當中, 4 就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 5 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她怎麼樣呢?」 6 他們說這話,乃試探耶穌,要得著告他的把柄。耶穌卻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 7 他們還是不住地問他,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 8 於是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 9 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地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 10 耶穌就直起腰來,對她說:「婦人,那些人在哪裡呢?沒有人定你的罪嗎?」 11 她說:「主啊,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12 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
請讓我們一起低頭來禱告。
        這一段經文和合本多半用類似像這樣的標題:「行淫的婦人」,或是「拿淫婦質問主」。因為這裡說道,有一個婦人行淫的時候當場被抓住,被文士和法利賽人帶到耶穌面前,想要試探耶穌怎麼辦?
很多弟兄姊妹讀聖經都非常的認真, 他們不僅僅是熟讀聖經還會參考很多的注釋書。他們讀到這裡,就會看到很多聖經學者提出一個問題。因為約翰福音8:1-11這一段經文在許多古卷中皆沒有出現,很多人就會舉證討論這一段經文到底是不是約翰的著作?而今日大多數的學者不接受這一段是約翰的著作,可是為何在約翰福音被收錄在聖經的時候,會把這段給放進去呢?
提後3:16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或譯:凡神所默示的聖經),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這段經文最早在西元第四世紀的武加大譯本與教父奧古斯丁(西元345-430年)就出現。將近一千七百年來,神透過過這段經文幫助世人認識神的救恩與憐憫,其中必有神美好的心意。何況,即便這段經文不是約翰著作,但並不表示所記載的不是事實。對嗎?
        我們今天的重點,不在討論這段經文的真偽問題。有興趣的弟兄姊妹,可以去神學院上釋經學或是對照不同版本的註釋書籍。各位親愛的弟兄姊妹,你知道問題在哪裡嗎?真正的問題在於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他們其實是想要給耶穌出難題。
 
  • 罪人控告罪人。(約翰福音8:1-6)
如果這些文士和法利賽人真的是虛心來向耶穌請教律法的問題,那可能這就不是問題了。問題是他們明顯是不懷好意,想要試探主。
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還給耶穌下指導棋: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她怎麼樣呢?(約翰福音8:4-5)
文士和法利賽人都是熟讀律法的,應該知道摩西律法對於淫亂有很多細節。這婦人的淫亂到底出於自願還是被逼的?情節不同,處理的方式也會不一樣。不是所有行淫的婦女都該用石頭打死。但是這裡文士和法利賽人並沒有帶律法規定的兩個見證人,而且沒有提起律法的細節部份(不是所有行淫的婦女都該處死)。為什麼還沒有搞清楚原委,就急著要定她的罪呢?這個女人犯了姦淫罪,但是她不可能是自己一個人犯罪。那她的男人怎麼沒有被抓來?這對於向來以遵守律法為榮的文士和法利賽人似乎有點奇怪。看來案情並不單純!
文士和法利賽人說這些話背後的動機是要試探耶穌,想得到告他的把柄。(約翰福音8: 6)
如果耶穌決定要處死此婦女,就違背了羅馬的法律(當時猶太人並無宣判死刑的權力)。而如果耶穌不處死她,就當眾違反摩西的律法,公然與民眾所認定的準則為敵,立即就失去大家的擁戴。他們明顯是設計好圈套,如果耶穌照著他們的話回答,不管是或不是,都會落入圈套之中。你看,人心壞不壞?
婦人的淫亂是顯而易見的罪,文士和法利賽人的詭詐是隱而未現的罪。雖然外表看似道貌岸然,但是耶穌卻知道他們其實也是罪人,也同樣需要耶穌基督的救恩。文士和法利賽人明明是最熟悉律法的人,應該是最了解律法的精神和背後的意義。可是這就是人的問題。我們知道不等於我們做得到。我們清楚知道什麼是罪,但不代表我們不會犯罪。太多時候,我們明知故犯,遊走在法律邊緣有意無意地作罪人。這些文士和法利賽人可能是犯罪專家,但是他們一肚子都是壞水。
但是罪人又何苦為難罪人呢?難道讓罪人伏法是神最高的心意嗎?
我們的東西壞了,最簡單的方法是把它丟出去。在挪亞的時代,人心敗壞,所思所做盡都是惡念惡行惡狀。但是上帝自從用洪水毀滅世界之後,祂用彩虹跟人立約,表示不會再用這方法毀滅世界。
如果你看過「我們與惡的距離」,那位幫死囚殺人犯李曉明辯護人權的法律扶助基金會律師王赦說:「你覺得把所有犯罪人都關起來或殺了,這些人這些事就會消失,這個社會就會變好嗎?」不可能的!因為消滅了一個罪人,還會有另外一個罪人出現。
順便一提,南部地方教會2/4-7的青年靈修營主題也是「我們與ㄜˋ的距離」。他們會幫助年輕人面對三種ㄜˋ。請大家在代禱中紀念,讓我們的下一代保守他們的心,勝過保守一切。
神愛世人,他要用別的方法來解決罪惡的問題。
 
  • 耶穌拯救罪人。(約翰福音8:7-11)
面對這些罪人不懷好意的挑釁,耶穌沒有急著戳破他們的陰謀,也沒有跟他們吹鬍子瞪眼大肆辯論。當他們一再咄咄逼人的質問,耶穌回應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於是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約翰福音8: 7-8)
拿石頭先打」:這是「證人」的工作,證人先打第一顆石頭,而後眾百姓跟著拿石頭打。問題是:誰沒有犯過罪呢?約翰福音8:9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地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
可能年紀愈大,愈容易發現自己的罪愈多。有人可以在神面前說他一年不犯罪嗎?可以一個月不犯罪嗎?可以一星期不犯罪嗎?我要說,我們其實天天都在犯罪。即便我們現在成為基督徒,如果不是神保守我們,我們仍然無時不在犯罪。可能這時候我看起來稍微屬靈,可是下一刻我就動怒了,有了不好的心思意念。
那個淫婦當然是罪人,但那些文士和法利賽人也是罪人,連看熱鬧的從老到少全都是罪人,只有耶穌沒有犯罪。但我們又何嘗不是罪人呢?只是剛好那個婦人行淫的時候當場被抓住,只是剛好文士和法利賽人被寫進去。但是,不代表你我就比較聖潔公義。我們也有我們生命的問題,我們一樣沒有資格拿石頭打人。耶穌讓在場所有的人都明白自己是罪人,沒有資格定人的罪。耶穌也沒有定他們的罪,耶穌沒有因為自己是無罪的就拿石頭打他們。耶穌要拯救的,不只是這位行淫的婦人,也包含在場從老到少所有的人。
耶穌故意問這個她:「婦人,那些人在哪裡呢?沒有人定你的罪嗎?」(約翰福音8: 10)這位婦人看見圍觀看熱鬧的人群一個一個都走了,就剩下這位耶穌了。她的心中必定忐忑不安。耶穌……他會拿起石頭來打我嗎?沒想到耶穌竟然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約翰福音8: 11)
何等恩典!唯一有資格定罪人的耶穌,沒有拿石頭來打我們。耶穌不定我們的罪,因我們犯罪的時候罪早就已定了。但我們這些罪人,常常看到別人的罪,就想拿石頭來打人。罪人確實該打,但我們打人之前,是不是也能想一想,我是否有罪?我真的有資格打她嗎?就算她真的該死,但我又比她好到哪裡去呢?
更值得注意的是,「從此不要再犯罪了!」原文時態顯示這裡的意義是「不要再習慣性的犯罪了」。這表示,雖然經文沒有明說,但是這個婦人淫亂的問題不是初犯。她可能明明知道這樣不好,可是就是沒辦法勝過自己心中的情慾,或是經不起男人的誘惑。她可能曾經後悔過,想說這就是最後一次了。但是實際上,卻是一次又一次的犯罪,無法自拔。這其實也是你我在罪中的光景。罪像一個鉤子,一直勾勾纏著人不放。我們也知道這樣不好,知道不應該犯罪。問題是,我們真的做不到。
耶穌對這個婦人行使赦罪的權柄,同時提醒她不要再繼續犯罪了。但是,要如何才能不要再被這些罪綑綁了呢?
 
  • 恩典光照罪人。(約翰福音8:12)
此時正是住棚節,此時聖殿點亮四個大油燈,照耀的如同白晝,目的是為了紀念上帝領以色列人出埃及時以雲柱火柱引導百姓(出13:21-22)。在曠野的夜晚,附近地形都很相似。如果沒有引導方向,很容易就迷路進入沙漠失去食物和水源。當時,上帝帶領以色列百姓前面的方向。而耶穌在這情景下宣告:「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
耶穌和那些文士和法利賽人不一樣。他們知道很多的道理,但是自己都做不到,還一直要人家去做,或是質疑別人做不到,想要抓別人的把柄。但耶穌不只是指出人的罪,更要幫助人脫離罪惡。耶穌的名字原本就是「拯救」,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太1:21)
耶穌的光臨到這個婦人,也光照在場由老到少所有的人,包括那些定罪人的法利賽人。今天,耶穌也要光照我們。
我們不想要犯罪,罪惡讓我們活在黑暗之中,讓我們羞於見人不敢見光。但主耶穌能幫助我們不再活在黑暗裡。主耶穌不僅是知道人心裡沒有說出來的惡念,知道我們隱而未現的罪,還要我們跟隨他,得到生命的亮光。
 
  • 不想再當罪人。
各位親愛的朋友,各位親愛的弟兄姊妹,你是好人嗎?我們可能不太敢承認自己是好人,但你想當好人嗎?你想當好人,可是你真的能當得了好人嗎?
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馬書3:20)
你我都是罪人!
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羅馬書7:18)
我們承認無力控制所沈迷的癮和衝動的行為,我們已無法管理自己的生命。可能你我就像這個行淫的婦人,只是我們沒有被抓住。可能我們不只有淫亂的問題,還有許多其他的問題。我們裡面有貪心,有怨恨,有許多不為人知的問題,讓我們掙扎很久。我們就像這個婦人一樣,我們知道這樣不好,但我們無力改變我們的生命。
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感謝 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 神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羅馬書7:23-25)
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馬太福音5:3)
明白我不是神。我承認毫無能力控制我做錯事的傾向,也無法管理我的生命。
我們靠自己的意志力,真的無法勝過罪。保羅知道他靠著自己必死無疑,但是他靠著耶穌基督找到出路。感謝神,我們的教會是以基督為標竿的的教會。我們也靠著耶穌基督找到一條出路。我們跟隨神的方式就是靠著神的話語來改變我們的生命。這是歡慶更新復原課程所做的事情。
我們每個原則和步驟都來自神的話語,我們分享的題目依據神的話語,我們也用神的話語來禱告,彼此支持。相信耶穌基督是道路真理和生命,我們藉著他的話語就能更新改變我們的生命,讓我們每天與神同在。
我們不用老是感嘆:「江山易改,本性難移」、「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當我們承認自己沒有能力,我們需要靠耶穌基督,我們就可以跟從耶穌的光,就不用害怕自己又軟弱地在黑暗裡行走。今天中午12:15-13:45 歡慶更新聯合聚會,主題:無能力。讓我們一同經歷神的醫治和復原的大能。會後備有茶點。歡迎弟兄姊妹用餐完或帶著便當到 505 教室參加!
 
回應:
        我們想要靠自己當好人是不可能的。要想不再作罪人,就必須跟隨主耶穌基督,每天來到神的面前,改變我們的生命。

 
回應詩歌:【每天的禱告】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TK9olv2-ZE
專輯:興起,9(澆灌園子音樂事工)

主!我心愛你,我渴望活在你的懷裡,
每天與你同在,享受你的大愛。
醫治我受傷的心靈,改變我原有的生命,
引導我當走的路,今天的服事求你托住。
 
哦!主啊!求你改變我,心思意念願你來雕琢,
使我能更加像你,帶著耶穌的香氣。
哦!主啊!求你吸引我,帶我進入你聖潔居所,
讓我今天為你活,完全獻上為活祭,
奉獻一生跟隨你。